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2013年1月至9月新农合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3-11-0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2013年1月至9月新农合工作情况通报
 
  自2011年以来,我市多渠道筹措资金,创新保障模式,不断提高参合农民筹资水平。2013年新农合参合率达97.55%,筹资水平人均达400元,比全省其他州市人均高60元,切实解决了农民群众小病拖、大病扛、慢病基本管不了的重大民生问题。
 
  一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乡镇级为95%至100%,县区级为80%至90%,省、市级为55%至70%,广大农民群众住院就医负担大幅度减轻。
 
  二是建立具有玉溪特色的新农合大病救助制度。参合农民无需再缴纳大病保险费,由新农合筹资统筹解决,参合农民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的,扣除按新农合规定报销金额后,分三个费用段分别再次给予50%、60%和70%的报销补助。今年上半年,全市大病救助最高报销年封顶线为25万元。从8月份起,市委、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取消报销封顶线限额,凡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就医费用均可据实按比例报销。
 
  三是扩大门诊限额补偿。将结核病、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压、冠心病等13至24个常见多发的慢性病,纳入慢性病门诊统筹管理,实行门诊限额补偿。同时,门诊慢性病统筹管理按国家和省的要求,提高了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症新增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将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等10种疾病纳入门诊慢性病统筹管理,实行限额补偿,如血友病年补偿封顶线为8万元,恶性肿瘤年补偿封顶线为3万元。此外,新平县还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试点工作,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实施,实行筹资标准、报销政策、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管理机构“五统一”管理,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乡保障水平的成功范例。
 
  1月至9月,全市共补偿332.91万人次,补偿基金4.1亿万元,总受益面为205.84%,住院实际补偿比达64.23%。有9133人次获得大病救助补助,实际补偿比达67.20%。有3.63万人次获得门诊慢性病统筹补偿,补偿新农合基金456.91万元,实际补偿比达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