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卫生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稳妥有序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有效促进了卫生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市卫生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立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组织领导。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玉溪市卫生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扎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共同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法监科工作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等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保障工作经费。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卫生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经费。2008年,投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7000余元,有效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配备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办公条件。为切实落实责任,推进工作,确保工作开展,市卫生局配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提供计算机、电话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强化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抓好宣传培训工作
市卫生局及时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发至每一位干部职工,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制培训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为卫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
(二)加强制度化建设
市卫生局编制了《玉溪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玉溪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玉溪市卫生局服务承诺书》、《玉溪市卫生局服务承诺内容》,《指南》中明确提出市卫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并将其及时在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印发了《关于深化卫生政务公开加强卫生政务服务的意见》,对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提出要求。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血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无偿献血、食品安全标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高度关注的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加大公开力度。同时,为了加强卫生局政府信息的保密工作,还建立了《玉溪市卫生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院务公开”活动,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院务公开工作。
(三)结合四项制度的实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将实施“四项制度”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制定了四项制度上网实施方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增设专栏或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项等方式,将服务承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等具体内容,以及宣传、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发布。“四项制度上网”成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四项制度上网”的实施也为我局推进电子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等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落实奠定了重要基础。
(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定了《玉溪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办法》等监督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卫生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范围,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实时、动态、在线的日常监测评估。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卫生信息》和新闻媒体发布等形式向公众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全市卫生系统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内容涵盖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公示栏、工作制度、与公众切身利益有关的动态性信息等6类基本信息,包括了卫生局机构组成情况、法规、规划、财政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和与群众利益相关重大事项的13类重点信息。截至2013年10月30日,市卫生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8条,通过《卫生信息》发布信息570条,采取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政府信息850条。按照《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有关要求,市卫生局于2013年3月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2013年部门预算情况。利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站,通报重点工作276条,公示重要事项56条,召开重大决策听证会3次。同时,还主动公开市卫生局规范性文件、重要卫生工作动态等重要政府信息,并通过公文方式向全市卫生系统发放《卫生信息》158期。
为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开通网上信箱,设立投诉台,畅通投诉渠道,加强监管,注重医患沟通,重视纠纷投诉的处理,在第一时间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未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08年以来,市卫生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拓宽,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今后,市卫生局将结合深化医改和全面推进卫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卫生政府信息公开和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县区卫生局向群众公开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开诊时间、特色科室等便民信息;公开区域内医疗服务质量、费用、评价等适合公开的监管信息,方便群众选择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机构改进服务,提高质量。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责任分工,将信息公开与知识普及、公众交流紧密结合,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
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完善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鼓励卫生系统积极利用微博等互联网渠道广泛宣传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
三是发挥96128服务热线的支撑作用。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96128政务服务热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撑作用,特别要做好向群众有针对性地提供医疗服务信息、新农合信息等服务型政府信息,让政府信息真正方便群众。
玉溪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