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民政局2013年1—9月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3-10-3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民政局2013年1—9月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国防、服务社会的职能,着力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稳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1—9月共投入民政事业经费3.68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3.18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4.3652亿元的73%),在社会救助、抢险救灾、优抚安置、社会保障、基层政权、社区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1—9月主要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按照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的要求,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物价上涨趋势,及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3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070元。1—9月,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12亿元,为95215户133318人提供了保障。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逐步提高,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4838户5080人,累计支出五保供养经费1848万元。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1—9月,全市医疗直接救助15.8万人次,支出救助金2909万元。对特殊性、暂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救助18301人次,1—9月,累计支出救助金764.98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防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实施灾害紧急救助。今年以来,我市自然灾害频发,1—9月,全市因干旱、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造成88.84万人次受灾,2人死亡,382人紧急转移安置;185间民房倒塌,2073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9.4万公顷,其中2.53万公顷绝收,直接经济损失9.21亿元。面对灾情,各级民政部门及时调查了解掌握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建立救助人口台账,统筹安排生活救助工作。1—9月,共投入救灾救济资金2310万元,发放救灾粮食2747.6吨,救助18.72万人;发放衣被2.64万件(套),救助1.97万户;投入228.47万元资金用于解决群众饮水困难和其它因灾临时生活困难,受益人口7.76万人次。加强防灾备灾工作,投入280万元资金在红塔区、江川县等七个县区实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做好救灾物资储备。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军政军民团结不断巩固。认真落实优抚政策,1—9月,累计投入资金4506.62万元,为17585名三属、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措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100%发放到位,义务兵家属优待面100%覆盖。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1—9月,共接收退役士兵740人,通过“双考”安置87人,自谋职业、自主择业653人,发放自谋职业、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助1084.75万元。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共投入军休管理经费1300.92万元,保障好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各项待。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投入驻玉军警部队、优抚对象、军休干部走访慰问经费145.2万元,安置随军家属就业12人。加强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管理,投入263.25万元对零散革命烈士纪念建筑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组织开展创建省第九届、市第五届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命名表彰活动,目前已完成考核、推荐申报工作。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社会和谐基础进一步巩固。做好第五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有691个村(社区)实行了换届选举。加快推进105个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完成67个,在建38个。积极协调资金,为社区干部争取生活补助经费969.4万元。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积极引导和组织卫生、科技、教育、劳动、文化、法律等服务进社区,推荐申报第二次全国示范城区1个、示范街道5个、示范社区15个。继续深化村(居)民自治,全面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100%覆盖。
 
  (五)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规范,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制定下发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殡葬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殡葬改革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问责规定》等7个文件;加快推进10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47个,在建53个;新平县、易门县殡仪馆建成投入运行,华宁县殡仪馆竣工;“玉溪殡仪馆”搬迁完成选址,江川县、通海县、澄江县殡仪馆建设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1—9月共登记社会组织110个,变更385个,年度检查698个,年检率98%;对6个社会组织进行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对14个市属社会团体进行了评估。强化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全市依法开展结婚登记13165对,离婚登记3252对,涉外婚姻登记11对,合格率100%。加强对4条州市界线和市内县区12条边界线的管理,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制作安装玉溪中心城区地名标志牌320块,命名地名12条。稳步推进撤县设区工作,江川县撤县设区申报资料已呈报国务院,通海、澄江撤县设区申报资料已报省民政厅初审。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健康发展,全年预计销售福利彩票3.2亿元,比上年增5600万元,增长21.1%,预计筹集社会公益金235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步入规范化、社会化、人性化轨道,1—9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82人。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全市共投入孤儿生活补助资金402.94万元,保障了486名孤儿的基本生活。投资1670万元建成了玉溪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依托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切实做好孤寡孤残老人儿童等特殊弱势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目前,中心入住老人115,孤残儿童48人,充分发挥了良好的社会福利效益。
 
  (六)老龄事业健康发展,老年人服务逐步由救助型向普惠型转变。认真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政策法规,市内公交车、公园、公厕、普通挂号费等对老年人全部免费。做好“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授予53家服务单位为玉溪市“敬老文明号”。及时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1—9月,累计发放保健长寿补助金1642.3万元,受益人数达33688人。切实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争取到6个农村敬老院改扩建项目,补助资金708万元,目前已开工建设4个;争取到2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703万元;申报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72个。全面启动全国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工作,目前各项创建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