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市政府督查室: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二十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13年1至9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1至9月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99起、死亡44人、受伤27人、直接经济损失1621.85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8起、上升39.44%,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减少9人、下降25%,经济损失增加593.4万元、上升57.69%。
二、1至9月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实现了全覆盖检查。全市5191户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冶金、商贸、食品药品加工等企业和3447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学校、医院、广电传媒等单位100%开展了自查自纠,完成表格填报7347户(个),网络填报4157户,主管部门抽查5470个。二是实现了重大隐患全挂牌。全市共排查一般事故隐患12613项、整改12331项,整改率97.8%;排查重大事故隐患93项,全部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其中市政府挂牌督办33项、县区政府挂牌督办60项。三是打击了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四个一律”措施,打击非法违法42起、企业或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29个,取缔关闭企业2户、停产整顿企业或单位35个,经济处罚69.22万元,厉行问责33人。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创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监控机制,增强检查监控实效,出台《玉溪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玉溪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严查重治安全隐患。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项目资金补助和以奖代补制度,市财政对省级及以上隐患排查治理项目给予1∶1资金配套补助,对隐患治理成效明显的易门等县区政府以奖代补200万元。
(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持续推进。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落实“四个一律”措施,重点对11类非法违法行为和16类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今年1至9月,全市共组织检查组2550个,组织检查人员20157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8172家/次,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41093起,实施经济处罚334万元。
(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十看十查”活动;狠抓安全标准化建设,全市197座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企业达标取证,40户工贸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231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9户烟花爆竹二级经营批发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创建14个安全标准化工地;积极推进技术装备建设,7个井工煤矿建成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定位“五大系统”,12座非煤地下矿山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4座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五)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日益浓厚。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公告、安全事故信息发布等制度,在《玉溪日报》、玉溪电视台等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建设“玉溪文明交通映象”主题文化街和9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举办培训班53期、4924人。
(六)及时安排部署当前和国庆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国庆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增多,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特点,市政府及早研究下发《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国庆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事故易发行业领域进行检查督查。市政府组织9个综合督查组分赴各县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下一步,市安监局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