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二十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1-4月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3-05-3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二十项
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1-4月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二十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玉政办发〔2013〕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职能职责,现将2013年1-4月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三十八项: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做好营业税改增值税准备工作。搞好开源节流,着力培养财源,强化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1.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做好营业税改增值税准备工作。
 
  经与省财政厅、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对接,省财政厅四月中旬向省政府汇报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方案、目前正在筹建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领导小组,待省政府批准了《改革方案》,预计5月布置到州市,我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已做好改革准备,待省政府《改革方案》下发后,将根据省级要求,按时按质积极推进改革工作。
 
  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省厅正在着手有关准备工作,我省相关政策正在研究起草和制定过程当中。目前,此项工作属待命状态。
 
  2.搞好开源节流,着力培养财源,强化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一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行政成本。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批复、项目论证和资金拨付,保证预算支出的协调均衡。加强绩效评价、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等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专项资金申请、批准、使用程序,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财政资金管理者和使用者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把握政策机遇,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打好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三大战役”。通过定制科学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引资政策、贴息政策和信息服务等手段,积极支持有潜力、有前景的产业、企业或项目大力发展。转变服务理念和方式,增强财政政策指导,并通过政策和资金的倾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把转方式、调结构与促发展、兴财源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金、政策作用,实现经济实力、发展质量和有效财力的同步增长。
 
  三是深化服务层次,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不断创新和丰富财政支持发展的政策手段,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引导和激励社会资金增加投入,破解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支持培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大项目、好项目,打造新的经济和财税增长点。以做大实体经济、推动企业发展为着力点,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调整,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财政增收后劲。
 
  四是研究应对措施,切实抓好收入征管。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趋紧的不利影响,认真研究结构性减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及国家宏观调控、节能减排等政策对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影响,认真研究应对措施,深入挖掘税源潜力,切实加大征管力度,防止税源流失,确保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在实施减费让利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堵塞征管漏洞、拓宽增收渠道,切实抓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特许经营权出让和转让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防止政府财政收入的流失,实现非税收入的有效增长。
 
  二、第三十九项:强化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考核奖励,充分调动各责任单位积极性,努力争取中央、省的政策、资金、项目支持
 
  《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2013年度争取上级资金工作考核办公(试行)>的通知》(玉办发[2013]11号)文件已于2013年3月5日印发各县(区)、市直各责任单位。争取任务目标已下达各县(区)、市直各责任单位;目前市财政局正在与市考核办对接考核工作。
 
  三、第四十项:严格执行预算法,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举债信誉。
 
  1.严格执行预算法,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玉溪市2013年的预算安排,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执行,进一步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稳步增加民生投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以“量力而行、量入为出、量体裁衣”为原则,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一般专款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2.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举债信誉。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经多方征询意见并报经政府同意,于2013年2月颁布实施了《玉溪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玉政发【2013】27号文件)。《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性债务管事,防范债务风险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障。
 
  四、第四十一项:规范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确保“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
 
  对于“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我们将积极与市纪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做好跟踪反应往年度县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玉溪市财政局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