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 服务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3-02-0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
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环节,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通道,打造一流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玉溪市林业局对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我局的9项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项目全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林业局窗口集中办理。按“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的工作要求,受理所有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发放办结文书和有关证照;对需送回单位审批的项目,由窗口负责代办。
 
  我局按要求对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项目审批时限进行了压缩,确定限时办结事项9项,由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分别为:
  (一)行政审批项目
  移植野生树木40-80株的审批,法定审批时限为20日,现承诺5日内办结;
  核发市属单位林木采伐许可证,法定审批时限为20日,现承诺5日内办结;
 
  在市级自然保护区内建立机构、修筑设施、开展旅游、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的许可,法定审批时限为20日,现承诺5日内办结;
  建立固定狩猎场所审批,法定审批时限为20日,现承诺5日内办结;
 
  (二)管理服务项目
  封山(沙)育林规划设计审批,法定审批时限为20日,现承诺5日内办结;
  森林抚育设计审批,法定审批时限为20日,现承诺5日内办结;
  造林项目、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作业设计审批,法定审批时限为20日,现承诺5日内办结;
  市级森林公园的审批,法定审批时限为20日,现承诺5日内办结;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法定审批时限为20日,现承诺5日内办结。
 
  三、加强林业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有关部门、科室配合,制定具体方案,落实目标任务,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四、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选派优秀干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在窗口位置设置指示标牌、意见薄,提供办事指南等便民材料,对群众办事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不让群众“两头跑”、“办事难”。
 
  五、实行政务公开。我局将所有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市林业局网站上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坚持勤政廉政。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在林业行政管理活动中做到不吃、拿、卡、要,不提任何超出正常公务范围以外的要求和条件,认真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
 
  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办公室场所和网络平台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组织、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建立健全公众评议、投诉举报等群众监督制度,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对群众投诉的处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对办事人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一般问题要当场予以回复,较为复杂的,5日之内予以回复。
 
  投诉举报电话:0877—2051681、0877—2051759(传真)
  投诉受理科室:市林业局办公室(红塔区凤凰路156号)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玉溪市林业局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