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33件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报
为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受财政部、水利部的委托由黑龙江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和黑龙江省水利厅4位同志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2年12月12日~2013年1月5日对玉溪市33件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经评价:“玉溪市33件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后都能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相关程序要求一一落实,全部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管理体系健全,技术力量全部到位,满足项目建设要求。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符合基本建设的相关要求,项目进度信息都能按相关要求报送,安全工作及时到位,没有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基本都能按进度施工,任务完成较好。个别工程有局部设计变更,但都已报市水利局审批,手续基本齐全,绩效目标实现与规划目标、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无明显差距。”本次评价项目总得分为75分,玉溪市33件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最高得分为73.3分,最低得分为61.95分,平均分64.77分。
33件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提高了水库防洪标准,彻底解除了水库运行的安全隐患,保证了下游农田灌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O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