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征收提前完成情况的通报
截至10月底,我市征收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已上缴97.98万元,为省级下达任务数90万元的108.9%,提前二个月完成库区基金征收工作任务。
由于我市近年来少雨、旱灾,造成企业生产能力降低。为了确保完成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库区基金的征收任务,在政府及有关部门关心支持下,我市财政征管人员开拓创新、科学决策、扎实工作,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促进了库区基金征收提前完成:一是坚持当地政府领导和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的原则。通过专题汇报、情况反映、邀请座谈等方式,得到了县市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征管工作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二是坚持建立健全制度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的原则。建立了征管工作规程、信息报送、考核管理、收缴监管责任划分等征管制度,有效保障了征管工作的有序开展和规范运作,对确保库区基金的征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坚持主动依规与征管对象沟通的原则。主动与征收对象沟通,宣传政策、解释政策、寻求政策共识。四是坚持事前摸底和实施动态监控的原则。建立了基金分析预测机制和征收信息快报制度,有效保障了征收资源监控到位,为确保完成征管工作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