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口计生系统2012年执法案卷
评查情况通报
为切实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2012年10月至11月间,玉溪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深入全市八县一区,全面展开201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此次一共评查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36件,其中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27件,行政处罚案卷9件,此次评查的36件案卷,评分均在90分以上。
较2011年而言,2012年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显著提高,主要体现在:一是立案呈批表填写较为规范,对于举报、移送、交办的案件大部分县区均完善了登记记录。案由填写有所改进,不再是在案件立案时就对案件定性,而是单纯确认案件的法律关系,由此再展开调查。二是询问笔录制作规范,询问方式得当,已然避免了办案中先入为主的思想。三是对于无法取得原物的书证,其复制件中注明与原物核对无误,整个卷宗更加妥当。四是案卷制作遵循了先调查然后撰写调查报告最后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案件讨论记录中大部分县区均有每个参会人员意见,体现集体决策的过程。五是催告程序合法妥当,文书格式较为规范。
此次案卷评查严格遵循玉人口发〔2009〕62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的原则展开,对各县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的不足均提出了意见。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对送达难这一现状,通过援引法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形式进行改善,从而切实提高全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