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圆满完成今年“光明工程”项目任务的通报
为解决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推进云南省“白内障无障碍省”的创建工作,提高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加大防盲治盲力度,省政府决定在2012年实施云南省“光明工程”,对全省6万例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并将其作为2012年度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好事之一。这是改善我省残疾人健康状况,提高其生活、生存能力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
为确保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县级政府是实施光明工程的责任主体,州、市政府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要求,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全市相关部门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实施“光明工程”。会上,市政府领导还与县区相关领导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级卫生、残联、财政、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时间、人员安排、具体内容、任务分配、目标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对参合农民和城镇参保居民倾斜的医疗保障政策,对需进行手术治疗的,其手术限价费用按照1300元/例分别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给予全额报销,不设个人支付比例。对实施手术治疗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按照200元/例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财政部门在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及时调整支出结构,补助了市级项目筛查经费,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截至目前,省、市两级共投入筛查补助经费96万元,用于白内障患者的筛查及转送补助。今年共下达我市筛查任务数4804例,已筛查人数6348人,除过熟期、未成熟期及其他眼疾外,筛查出符合正常手术治疗条件的4882例。下达手术任务数4000例,已在定点医院实施免费手术治疗4469例,超额完成了省级下达我市的项目任务。为推进我市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改善人民群众健康状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