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我市采取五项措施加快
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的通报
1至8月我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83.9亿元,虽然同比增支16.6亿元,增长24.7%,在全省排名第10位,但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只完成年初预算的51.6%,慢时间进度15.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级财政库存资金不足,资金调度困难。二是部分项目待落实实施计划,市级专款指标下达缓慢。三是受烟叶税入库时间季节性的影响,烟叶税在9月才能入库,县区资金紧张。四是部分项目资金因项目实施进度等影响,资金积压在单位用款额度内,影响支出进度。为确保三季度末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占全年支出的比重超过60%,11月底支出进度高于上年同期3个百分点以上,我市采取五项措施加快支出进度。
一是建议省级财政继续给予我市资金占用额度的支持,缓解我市财政资金紧张的局面,以保证专款下达及时,加快市县区支出进度。
二是科学合理调度资金,以保支出的资金需求。我市属典型的烟财政,尤其各县区税收收入季节性较强,税款大多集中在9月以后,各县区财政部门应根据各地预算收入、资金占用等情况,科学合理调度资金,确保财政预算执行所需库款。
三是将预算执行目标分解落实到财政相关职能科室和预算单位。完善预算执行通报制度,每半月通报市本级责任单位(科室)和县区的预算执行情况,对支出进度慢的责任单位(科室),督促整改;并把支出进度作为考核县区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支出进度好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的县(区)将进行约谈。
四是督促市本级支出科室和预算单位、县区财政部门每半月分析一次支出进度慢的原因,找出症结,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财政预算支出进度。
五是严格执行要求,保证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并落实好中央和省规定的民生政策及公益性项目资金配套要求,同时积极消化历年积欠的上年专项拨款,在上级专项资金未消化前,严格禁止把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本级确定的支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