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关于2011年度玉溪市市级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9-2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1年度玉溪市市级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2年8月28日在玉溪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玉溪市审计局副局长  禹联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市级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1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宏观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进一步强化绩效审计,坚持以维护财经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为宗旨,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建议,努力推动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今年主要审计了2011年度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地税局组织实施的市级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对市直相关部门预算执行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绩效进行三结合审计;配合预算执行审计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前置、跟踪及决算审计,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玉溪市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及绩效跟踪审计等;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对八县一区社保资金和全市公办高中债务进行了审计和调查。

  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共完成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153项,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99838万元,其中:违规金额2452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5316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12个。审计依法进行处理,应上交财政2798万元,已上缴1508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404万元,已全部归还,应调账处理208万元。移送违法违规案件(事项)线索25件,涉及单位15个,责任人22人,金额522万元。报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18079万元,审计审定金额204125万元;核减工程投资15866万元,核增工程投资1912万元,合计17778万元。以上共增收节支18664万元。共编发工作简报和审计要情131篇,其中:市政府采用10篇次,省审计厅采用23篇次。   

  一、 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1年市人大批准市级年初一般预算收入365440万元(含高新区,下同),调整预算382040万元,实际完成395415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3%,比上年增长19%;年初一般预算支出389788万元,调整预算403506万元,实际完成431383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7%,比上年增长53%。

  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玉溪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巩固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圆满完成人大批准的预算;积极筹措财政资金,抓好税收征管,优化支出结构,保证了我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预算编制质量、执行效果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税收征管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1、 市财政预算结余不实140312万元。

  2、 市财政专款拨付不及时25万元,为省财政厅2010年下达的国企改革工作补助经费。

  3、 市财政相关账户往来款长期挂账194万元,其中:财政周转金户160万元,扶贫专户34万元。

  4、 高新区应缴未缴预算款439万元。

  5、 高新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是已完工项目长期未结转固定资产、与招商引资无关事项支出并入招商引资专户核算等。

  (二)部门预算执行与绩效结合审计情况

  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和行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市审计局将市民宗局、共青团市委、市法制办、市财政局4个部门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情况结合审计,其中前三个部门还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结合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多数单位能认真执行财政预算,增收节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4个单位项目经费预算细化率达到100%,财政预算拨款执行率达到92%以上;项目资金使用率逐步提高,3个单位的项目资金使用率达到90%以上;“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如购车及交通费支出总体比上年下降16万元,2个单位学习培训考察支出比上年分别下降26万元、15万元等。但预算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1、 预算调整率偏高。4个单位的预算调整金额合计1906万元,预算调整率最高达48%,最低28%,平均预算调整率38%,主要是项目经费追加和追减。

  2、 1个单位项目资金结余较大。结余额高达1016万元,结余率为29%。结余较大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下半年或年底拨付,需要下一年继续使用;部分项目未验收,费用未支付等。

  3、 4个单位购车及交通费支出130万元,超预算支出92万元,超预算最高达3.1倍、最低1.2倍,平均超预算2.4倍,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不足、油价上涨等。

  4、 4个单位接待费支出(含购烟支出)342万元,超预算支出336万元,超预算最高达132倍、最低达49倍,平均超预算87倍。主要原因是预算不足、物价上涨等。

  二、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调查)项目105项(未含烟田项目),报审投资总额202133万元,审计审定金额188854万元,核减和核增工程投资合计17103万元。

  (一)前置审计走向规范化

  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前置审计项目70项,基本覆盖了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使之成为审计常规化工作。审计投资总额79613万元,核减招标价8660万元,核增招标价1912万元,合计调整招标价10572万元。通过审计,及时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管理,节约工程投资;纠正造价编制偏差,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促进招标控制准确化、科学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决算审计深入开展

  对星云湖和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东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太标太阳能项目土地整治工程等32个项目进行了审计。主要涉及全市市政、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工程总投资109372万元,查出有问题金额17839万元,其中:核减工程投资6531万元。

  1、 多计工程价款6531万元。主要是工程施工单位多报工程结算价款。核减率最高达11%,最低达0.6%,平均核减率6%。

  2、 5个工程项目超概算356万元。最高的超130万元,超概率达13%;最低的超52万元,超概率7%。

  3、 多付工程价款91万元。已由建设单位全部追回,其中收缴市财政83万元,冲减工程支出8万元。

  (三)绩效审计取得突破

  结合工程决算审计,共完成竣工决算绩效审计11项,项目审计投资额4098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项,水库等除险加固工程5项,其他工程建设2项。通过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0044万元,主要是工程结算不实2451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7552万元等。审计处理后,核减工程投资251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3 条,全部被采纳。从审计情况看,11个项目投资控制较好,均未超投资概算,节约投资合计8349万元,投资节约率达20%;5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及时到位,建设管理措施得当、组织有力,工期控制较好。截至审计日,5个水库已完成批复的建设内容,初验合格,为抗旱保民生、保生产赢得了时间;4 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完成,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基础设施,为我市实现科学、和谐、跨越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存在建设项目超工期、个别项目投资完成率较低等情况。

  三、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玉溪市审计局受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对共青团玉溪市委员会、民宗局、法制办、人民医院、研和工业园区管委会、液化气站;新平县长,公、检、法、审计“四长”,易门县长,公、检、审计“三长”;通海县长,法院、财政、审计“三长”等19个部门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有问题金额78601万元,其中:领导干部应负直接责任3353万元,主管责任74556万元,领导责任690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案件(事项)线索13件6人、涉及金额438万元。

  (一)15个单位(含延伸审计单位,下同)私存私放资金465万元。主要是将应由基本账户核算的资金在项目建设指挥部开设临时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征订杂志返回款未入账,直接发放给职工;将土地平整工程款转入职工宿舍基建账户核算;临时收取的培训费存入职工个人账户等。

  (二)13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345万元。主要是发放节日慰问费;无依据发放加班费、报销工作人员私车费用;用项目经费发放咨询费、服务费等。

  (三)7个单位隐瞒截留收入1014万元。主要是隐瞒应上缴财政的企业改制净收益及资产;将相关公司和上级部门拨入的经费补助、企业赞助款、收回垫资利息等列入往来款核算。

  (四)7个单位专项资金长期结余1062万元,未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7个单位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或财政专户资金9259万元。主要是药品收支结余、资产处置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未缴财政。

  (六)8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1688万元。主要是挪用专项资金垫付工程欠款、相关单位费用;支付办公费、业务接待费和弥补单位经费等。

  (七)2个县财政应拨未拨各项专款32819万元。

  (八)2个县财政未及时安排使用资金1249万元。

  (九)3个单位虚列支出134万元。

  (十)2个单位违规收费134万元。

  (十一)某县某国有公司抽逃注册资金5000万元,县地税局应征税款未按期征收790万元,某单位项目管理费超概算支出141万元及违反规定提取项目管理费59万元;某县地税局税务代开发票未及时征收税款1013万元,某单位办公楼装饰工程、附属工程等未经过招投标342万元,某公司出纳员挪用公司资金24万元;某县财政未及时征缴改制企业一次性养老保险费和丧葬抚恤费2950万元,欠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4329万元,县地税局应征税款未按期征收138万元,某单位诉讼费结算和上缴不及时127万元等。

  (十二)往来款长期挂账、原始单据及要素不齐全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在许多单位不同程度存在。

  四、 重点民生资金、民生工程和专项资金审计

  (一)八县一区社保资金审计

  根据国务院和审计署的部署,玉溪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市、县(区)两级审计机关,抽调104人,组成九个审计组,对八县一区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7421万元(不含空账和个人账户不实金额),其中:违规金额1156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5860万元,移送案件(事项)线索12件,涉及人员16人,涉及金额83万元。审计中投案自首1人,涉嫌贪污已死亡职工养老金6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以来,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发现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执行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应保未保和选择性参保。涉及单位4625个,涉及人数34142人。二是重复参保。涉及17581人,造成财政多补助资金297万元。三是违规享受待遇。八县一区有不符合保障条件的6454人(次)违规享受待遇2348万元,其中:五保户既享受五保供养同时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3191人,金额1112万元;人已死亡、拥有车辆、拥有企业、有两套以上住房、缴纳住房公积金等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2511人,违规享受城市低保金1052万元;有120名已死亡人员仍在领取养老金63万元。四是敬老院资金管理潜在风险较大。有的私设小金库,有的以管理人员的名义开设私人存折,甚至不及时安排使用五保老人的养命钱、活命钱,形成资金长期结余。如:某县某乡镇敬老院有五保老人18人,长期扣留未使用资金高达33万元。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而规避社会责任,不参保或只是选择性参保;二是社保政策“碎片化”造成社会保障政策条块分割、各自独立,险种间转移接续困难;三是管理体制不顺,社保管理部门众多,政出多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由于各部门均有严格的信息保密规定,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无法与公安、民政、工商、地税等部门建立起信息共享平台;四是相关部门工作不到位。如:少数地方公安机关户籍管理信息严重失真,死亡人员不及时销户等。

  (二)2011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及财务收支审计

  全市共审计6个县2011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93件,工程涉及水池、沟渠、倒虹吸、管网、塘坝整治、机耕路等。审计完成工程直接投资15271万元,核减工程投资675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建设项目总体上管理较好,已完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但在项目实施管理中仍然存在不完善问题。主要是投资和工期控制不理想,现场监理不到位,签证不及时、不准确等。

  (三)玉溪市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及绩效跟踪审计

  截至2011年9月末,全市批准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327个,已投入使用及封顶装修257个,未动工34个;应到位资金27157万元,已到位资金24151万元,市级未到位3006万元;已完成工程投资3448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消除了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改善了中小学办学条件,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资金专户管理、核算基本规范,但存在部分建设项目超合同工期过长,资金缺口较大、工程进度较慢,已完工项目未积极组织验收或已验收项目未能完全投入使用,项目调整变更未报批等不规范问题。

  (四)公办高中债务审计调查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全市18所公办高中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截至2010年底,除玉溪市民族中学、玉溪市第二中学、玉溪市第三中学无债务外,其余15所公办高中债务本金余额合计1443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12024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1300万元,其他相关债务650万元,集资339万元,拖欠工程款118万元。债务本金余额占2010年学校事业收入的48%,资产负债率达24%。从债务形成时间看,大量债务发生在2007年,除3所学校存在债务逾期外,其余均在借款期内。

  审计结果表明,公办高中通过举借债务,对校园进行改扩建,优化了教育资源,美化了校园环境,扩大了招生规模,解决了校舍安全问题,为培养人才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基础;举债手续合规,核算清楚,未发现违规取得贷款和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   

  五、 其他审计

  (一)玉溪市某银行下属的一个分行相关事项专项审计

  根据上级安排,玉溪市审计局对某银行下属的一个分行2010年3月至2011年5月相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发现一个分行存在私存私放资金104万元、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及情况、财务管理不严等问题。通过审计,强化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二)玉溪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职工全额集资建盖住宅建设用地专项审计

  为督促集资建房单位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足额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玉溪市审计局对玉溪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职工全额集资建盖住宅建设用地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其用地少缴土地出让金24万元。

  对上述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提出审计建议156条,大部分已被采用;对审计决定执行期限已到的90个单位,进行了审计结果公告。从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看,绝大部分单位对存在问题能及时整改,并根据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 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揭露和查处情况

  在上述各项审计中,市审计局移送违法违规案件(事项)线索25件,涉及单位15个,责任人22人,金额522万元。相关部门已查处10件,15件正在查处中。 

  (一)移送纪检监察部门9件2人,金额53万元。主要是学习考察费、接待费支出不真实;私存已死亡五保供养人员剩余资金;五保供养老人的活命钱、养命钱存在私人存折上长期滞留等。

  (二)移送主管部门16件20人,金额469万元。主要是个人长期现金保管涉案款,出纳挪用公司资金,违规使用非法定票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现金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且无借条和审批手续、账面也无借款记录;虚报五保供养人员、侵占五保供养人员资金、合伙套取个人账户资金等。

  上述案件线索的主要特征:一是经办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侵占公共财产;二是单位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不严,导致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七、 两点意见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加强部门预算编报管理,准确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范围,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切实解决预算执行中调整率高、单位挪用项目资金用于接待费支出等问题,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二)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从审计情况看,部分县存在财政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部分单位专项资金长期结余。市县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及时安排和使用资金;同时,加强对部门结余资金的监管工作,及时掌握资金结余情况,对长期结余未用资金,应按相关规定提请政府收回并另行安排使用,使其发挥更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