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劲松,市委副书记张玲,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吕昌会,副市长、公安局长明正彬,市政府秘书长孙会强等领导率领市委统战部、市民宗、财政、交通、水利等三十余家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一行到华宁县召开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现场推进会。
在华宁县委书记解仕清和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长李春林及县政府、县直各部门、盘溪镇等领导的陪同下,市领导一行首先到盘溪现场参观了示范区当前在建的华盘路联络线、大波浪土地综合开发、民族团结示范村认一村及盘溪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
下午2点30分,示范区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华宁象鼻山庄举行,市、县、镇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县委解仕清书记对示范区创建二年多来工作情况的汇报;市直各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副市长明正彬在讲话中提出,示范区的创建,一是要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二是要着力改善民生,三是要解决宗教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要协调好处理好民族关系。市委副书记张玲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深入分析盘溪镇情,以新举措新思路谋划新发展,二是要以创建示范区为契机,抢抓机遇,加快华宁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高劲松市长在讲话中强调,创建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对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先行先试,并通过盘溪示范区的创建,探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途径、新思路和新办法,并将其推广到其他地方。高市长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市、县、镇各级各部门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和取得了初步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其次要求市、县、镇各级要正视当前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上的问题,要回答在民族地区如何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高市长指出,在发展过程中,要把产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培育支柱产业,使其惠及全民;在整个项目建设工作中,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现有项目的推进和储备项目的申报要进一步加快;要进一步加大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力度,今后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市里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吕昌会和副市长明正彬负责,县里要明确一名副县长具体负责,统战、民宗部门要抓好协调,市、县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要研究一次示范区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市、县、镇的协调机制,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二是要解决群众的参与问题。如何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参与到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来,这也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一种探索。市级各部门要继续关心支持示范区的工作,要在资金上给予倾斜,示范区的项目,市直部门在自身职权范围内要优先解决;涉及省上的,市级部门要将其列为本年度重点并积极加以协调争取扶持。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委宣传部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其纳入到全市民族工作中予以借鉴,为示范区创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高市长还指出:示范区创建有无成效,要看经济社会有没有发展,人民群众有没有得到实惠,人民群众有没有真心拥护共产党。会上,高市长针对华宁县提出请求市级帮助解决的问题,项目立项问题上,市级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争取省级给予立项;资金问题上,市级将在交通、产业、教育、民生、民族团结广场和前期工作经费上给予总额达1000万元的支持,相关项目的市级配套部分也将按相关政策和标准给予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