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2日,玉溪市国土资源局邀请市工信委,深入到和红塔区、澂江县、江川县、通海县、华宁县,与政府分管领导,县(区)国土、林业及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共同研究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中遇到的问题,以加快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步伐,拓展工业园区用地空间。
为了响应省委省政府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号召,我市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山地布局”的原则,去年年底第一批上报省级的18个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用于工业产业发展的就有12个,用地规模8561公顷,开发后可提供建设用地面积4167公顷。我市的第一个试点项目——研和工业园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于去年12月29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正式启动。至今年2月底,省政府组织对各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林地保护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即将对各州市上报的低丘缓坡试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为了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使我市上报的试点项目能够顺利通过省级审批,市国土资源局邀请市工信委工业园区管理科负责人,对五个县区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推进工作进行调研。
从调研掌握的情况看,五个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工作,在调整充实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资金筹措、1:500地形图测量、工业园区规划编制评审、林地征占、入园项目招商、拟开发片区土地征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个别县也还存在基础工作滞后、入园项目支撑不足、基础设施配套资金不落实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太文要求,各县区要抓住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和省政府即将出台工业园区扶持优惠政策的有利时机,做好做实各项基础工作,为试点项目顺利通过省级审批打好基础;健全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搭建好融资平台,缓解园区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资金不足的压力,保证试点项目批准后能及时启动,顺利推进;市、县两级齐心协力,积极向省级争取,力争使我市有更多的试点项目通过省级审批,彻底改变“项目等土地”的变动局面,为全市今后5年的工业发展提供更好的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