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召开2012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3月2日,玉溪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玉溪市隆重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2011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署安排2012年工作任务。中共玉溪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吕昌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明正彬、市民宗局局长马良昌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庆丽、市政协副主席李有明、市民宗局副局长周光文、董存志在主席台就坐。各县(区)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县长、县(区)民宗局局长、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市伊协、市佛协、市基督教“两会”会长等共计1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吕昌会主持会议。
会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明正彬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市民宗系统在2011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高度肯定和赞扬。对如何开展2012年民族宗教工作,明副市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领导重视,整体联动,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宗教领域内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二是正视差距,迎难而上,敢于认识和面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和宗教领域内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的现状。三是加大投入,强化服务,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开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新局面,确保“四个翻番”、“两个倍增”、“四个率先”的实现。
市民宗局局长马良昌做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报告,《报告》系统地回顾了2011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只能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成效。围绕2012年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任务,马良昌局长安排部署了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调查研究要有新突破,围绕总结经验、围绕分类指导、围绕培养人才三个方面提出符合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实际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要有新成效,紧密结合“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和解决我市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华宁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要有新局面,按照突出重点、抓住特点、形成亮点的思路,采取有力措施,不断丰富创建活动的内涵和手段,力求有成果、出经验、当典型。
四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团结稳定要有新举措,以实施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认真做好我市民族宗教各类事务工作;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规范化管理宗教事务;进一步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稳定。
五是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要有新进展,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加快发展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抓好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等工作,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事业,推进文化和市战略。
六是部门自身建设要上新台阶,不断加强民宗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业务素质、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职能建设,党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推进各项事务的快速发展。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吕昌会结合我市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现状提出三点指示:一是加强民族工作的调研力度,结合地方实际提出处理热点、难点及日常事务的新方法、新思路。做到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二是加强宗教方面的工作力度。加大党政领导干部、宗教界人士的培训教育工作,树立正确的对待宗教问题的观念,打破部分领导干部面对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局面;培养宗教界爱国爱教、德高望重、宗教学识修养高的人才;发挥宗教团体在日常事务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要管理和服务并重。不断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以法律为依据,依法管理;加强职能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会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明正彬代表市政府和各县(区)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县长签订了《2012年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