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我市将严处抚仙湖非机动船违法营运

发布时间:2012-02-2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月14日,市抚仙湖管理局主持召开抚仙湖水上安全工作会,要求相关管理部门认识日前发生的江川县孤山渡船管理公司不给游客穿救生衣事件背后暴露出来的问题严重性,研究如何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同时,各相关部门就如何避免抚仙湖水上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献计献策。
    
  会议首先通报了江川县孤山渡船管理公司不执行管理规定,不让游客穿救生衣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要求相关管理部门认识这一事件的严重性,充分认识抚仙湖水上安全的重要性,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水上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会议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吸取教训,认真落实抚仙湖水上安全“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两个为一体”责任,确保不出现水上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要依法从严查处此次事件,并以此为契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上运输船只进行彻底整改,加大水上安全巡逻检查力度,对无证擅自入湖、超载、不穿救生衣、船舶向水体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三是加大水上安全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力度;四是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安全措施,共同抓好落实,营建抚仙湖安全的水上游乐环境。
    
  据了解,日前,有网友在百度贴吧发帖披露,1月17日,江川一家渡船管理公司视在抚仙湖上游玩的整船三十名游客生命如草芥,不让游客穿救生衣;并贴出了四张照片为证。
    
  此帖随即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求市抚仙湖管理局查处此事。市抚仙湖管理局当即责成江川县抚仙湖管理局调查落实。根据网友贴出的照片,江川县抚仙湖管理局组织专人调查,认定网友所发的情况属实,并于2月8日暂扣责任船只,立案调查相关的责任人。2月10日,市抚仙湖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江川、澄江、华宁三县抚仙湖管理局认真深入分析和查找监管工作软肋和漏洞,严厉打击非机动船违法营运行为,避免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