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确认云南省玉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第25号)

发布时间:2012-02-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审查确认,云南省玉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具备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享有行政执法权,现予以公告:
  
  云南省玉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周俊
  
  地址:玉溪市聂耳路34号
  
  电话:0877-2024081
  
  邮编:653100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