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所实施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发布时间:2012-02-1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从2月中旬开始,我市农业部门将在系统内对所实施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掌握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使项目资金发挥效益,并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此次检查涉及已下达投资计划的种子、植保、畜禽水产良种工程、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水生动物保护区、油糖料生产基地、沼气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天然草原退牧还草、新增千亿斤粮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农业湿地保护、动物防疫体系、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等使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项目。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内容相符;二是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概算控制情况、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三是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四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五是以往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检查采取市、县区结合、以县区为主,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农业局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村环保能源站以及发展计划科等相关科室组成检查组,分行业负责组织对全市农业建设项目的检查工作;各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局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并要对每类项目按不少于本县区该类项目总数30%的比例进行抽查。局属相关部门要对本部门的项目认真组织自查。
据了解,2月10日前,各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和各部门组织开展项目自查;2月10日—2月15日期间,市级联合检查组开展抽查工作。市农业局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抽调工程、财务、技术等方面专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深入现场,对照批复内容认真逐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检查质量。(记者 邢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