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四季度全省重点督查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1-12-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督查室: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实施2011年全省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11]24号)和玉政督(2011)29号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将所涉及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和各科室。现将2011年前四季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重点督查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第九条: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云南蓝晶科技公司衬底片产业化项目建设。
为推动玉溪蓝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300万片LED基片扩建项目的顺利建设。今年以来,市工信委提出了《关于推进蓝晶公司LED产业链加快发展的建议》,明确了工作步骤和措施,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建立了项目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到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23064.36万元,其中今年1-11月已完成投资8037.51万元。新建晶体生长车间已经完工,产能达到年产800万片。正在进行新增土地、环评的报批手续。
二、全省重点督查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第十条:省级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继续推进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省级重点工业园区进行认定,开展园区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建成5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
今年以来,红塔工业园区、研和工业园区和通海五金机电特色工业园区三个省级重点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三园区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5.63亿元,工业投资累计完成19.57亿元,基础设施投资6.06亿元;四季度指标要到2012年01月份才能上报汇总完毕,目前暂无具体投资情况。省工信委9月19—21日对新平、易门两个申请列入省级重点工业园区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应收,考核结果待定,对红塔工业园区、研和工业园区和通海五金机电特色工业园区三个省级重点工业园区的考核评价指标及自查报告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并为下年省级重点工业园区的认定做准备。
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提高工业园区配套设施水平、进一步改善招商引资环境、加速企业入园步伐,各工业园区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多种模式建设标准厂房,目前,全市工业园区在建项目21个,建设面积88.49万平方米;1—12月完成标准厂房建设50万平方米。
三、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第四条;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实施“企业技术创新与产品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组织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积极培育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把技术创新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和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手段,继续实施创新型试点城市方案,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组织实施昆钢制管有限公司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研发及产业化、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十色凹印机整合关键技术开发等40个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向省工信委组织上报玉溪自强集团金拉线防伪技术等4个工业产品质量技术攻关项目和云南玉溪创新彩印有限公司纸基铝塑八层复合包装材料等10个工业重点新产品产业化项目,争取列入省重点技术创新技术计划。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培育示范工程,重点组织云南大红山管道有限公司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试点工程,争取今年通过省级核定。加快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形式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组织认定玉溪德兴纸业有限公司等5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全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1户。
四、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第七条: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面、分类监管,推进市属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股份制改革工作。
一是妥善处理和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加快清收和处置市级财政周转金(股本金)。截至2011年10月31日,收回资金总额5110.83万元,占应收总额的96.82%;清收拖欠的各项社会保障费8449.87万元,完成72.92%;追缴改制企业拖欠的购买款2777万元,完成96.87%。二是加强改制资产处置监管。加强了以土地、房产和重要设备处置为核心的资产监管,把企业处置资产与企业是否致力于发展,职工就业情况,是否拖欠各种款项,改制政策、改制方案、改制批复和改制时的各种承诺的落实情况以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结合,统筹进行审核和审批。三是规范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监管。改制企业股东向改制重组时的股东之外的法人或自然人转让股权,或改制重组时的股东之外的法人或自然人出资进行增资扩股的,由同级改革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批。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对部分企业违规侵占未纳入改制资产范围的生活性、公益性国有资产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清理,变更登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加快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
截至到9月,全市非公经济户数达到9.6万户,比去年同期增加4588户,增长5%,工商登记从业人员40万人,增加4.1万人,增长11.3%;实现增加值194.4亿元,增长19%,占全市GDP的29.7%,上缴税金26亿元,增长22.4%,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8.9亿元,增长 17.8%,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4%。从业人员、增加值两项指标分别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01%和79%。预计到年底非公经济完成增加值280亿元,上缴税金34亿元,从业人员40.5万人,可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额目标任务。
五、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第十四条:做好央企入滇和引进外企、民企工作。推进央企入滇投资工作和中广核风电场等项目顺利实施
积极推进央企入滇工作,做好已确定到玉投资央企项目推进,积极引进外来企业到玉投资,目前重点推进中广核、大唐集团风电项目、中石油燃气管道建设、中粮集团15万吨燃料乙醇、天津友发集团100万吨焊管等项目前期工作,中广核风能发电项目有序推进,已建设标准测风塔29个,投资900多万元,其中,华宁磨豆山和龙虎山(华宁二期)已完成测风,其余尚处于测风期。华宁磨豆山和龙虎山已完成工程勘察设计、风资源评估报告、工程规划报告、预可研编制,磨豆山已进入预可研评审阶段。
六、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第十五条: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年度节能目标。以工业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快推进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建设。加强节能基础管理工作,推进合同能源管理。
6月20日,召开了“十二五”全市低碳节能工作会议。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及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会上市政府与八县一区人民政府、6个市直部门和33户重点耗能企业签订了“十二五”及2011年低碳节能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目标责任。2011年节能目标任务为单位GDP能耗下降3.5%。今年以来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开局顺利,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一季度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4.15%,超省下达年度目标0.65个百分点,二季度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2.93%,差年度目标0.57个百分点。三季度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5.49%,超省下达年度目标1.99个百分点,完成省下达单位GDP能耗下降3.5%的年度节能目标。1至9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583.3万吨标准煤,同比仅增长0.76%,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9.25%。
围绕钢铁、磷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组织实施节能示范项目,召开节能示范项目推进会,大力推进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钢铁冶炼余热余压利用、磷化工余热及尾气利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及三废混燃炉应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对“技术先进适用、节能效果突出、示范带动明显”的示范项目进行现场推介及节能项目经验交流,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工程节能。组织企业节能技改项目申报“云南省节能示范项目”10项,已列入省项目6项。组织申报“2011年省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补助”项目11项,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支持。组织实施市级节能示范项目28项,项目实施后预计可节约标准煤34万吨。
七、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第二十条: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规定等工作。
按照认识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机制科学、责任落实的要求,规定了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煤矿企业负责人的每月入井检查次数,在全市所有井工煤矿实行了“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对工作面一线工人履行职责情况检查;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了“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峨山县已全部建设完成,年底前塔甸煤矿、华盖山煤矿达到省二级标准,其它煤矿标准化建设达到三级标准。
坚持实行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复查、有督促,有指导、有处罚。截至今年十一月底,协同煤监红河监察分局、省安监局对我市所有煤矿进行安全隐患检查4次,共发现主要隐患104条,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3份、停止作业文书1份、隐患整改通知书13份,及时整改隐患66条,限期整改隐患38条,已督促整改100条,整改率97%,处罚企业2户。在曲靖师宗私庄煤矿发生煤瓦斯突出事故后,我委严格按照《云南省工信委关于切实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工信煤行〔2011〕867号)对高瓦斯矿井、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矿井、煤瓦斯突出矿井立即停产整顿的要求,已于11月12日17时要求峨山县煤炭工业局对塔甸煤矿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通过严格监管,使我市煤矿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截至目前,今年我市煤矿企业死亡1人,占年度控制指标的50%。1-11月共生产原煤50万余吨,生产总值达3亿余元,同比虽然下降4.5%,但我市经营煤炭155万余吨,经营总值达10.2亿余元,同比增长11.7%,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经营的双赢。
八、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第十八条:打造云酒品牌,推动云酒产业发展
《玉溪市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了“以玉林泉酒业为龙头,以龙锶源酒业、大龙口酒业、云南再峰(集团)湖泉酒业、玉溪市玉泉酒厂等企业为骨干,开展品牌化建设。加快龙头企业培育步伐,今年以来,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玉林泉酒业公司进行调研,提出了要加大产品宣传力度,建立全国销售网络,加强科技创新,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加快1.5万吨基酒项目建设等措施建议。同时,联合《云南经济信息报》开展对玉林泉公司及产品的宣传,为推进企业品牌建设造势。到9月底全市白酒产业实现产值6243万元,增加值356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1.2%%和31%,其中玉林泉酒业实现销售收入5379万元,增长25.7%,上缴税金1692万元,增长4.6%。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