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林业局关于对2011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搞好公益林管护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1-12-2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省林业厅的支持、帮助、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紧紧围绕“用好补偿金、管好公益林”的主题,抓好任务、资金、责任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了森林的管护力度,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充分发挥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在我市林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市共有林业用地1547.02万亩,纳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面积达684.99万亩。其中:中央财政补偿面积345.18万亩,省财政补偿面积339.81万亩。2005年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至今总共投入补偿基(资)金1022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偿基金8026.03万元,省财政补偿资金2197万元),市政府配套工作经费131.7万元。涉及八县一区、68个乡镇、5个国有林场、7个自然保护区、462个村委会,34.46万户农户和136.76万农村人口。
1.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
目前,全市已根据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签订了2011年的管护合同。各县(区)林业局与各村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A)1487份(省级1037份)、管护合同B2945份(省级1296份)。全市共签订禁伐协议220份(省级210份),限伐协议16991份(省级16199份);聘请管护人员2865人(省级1168人);市与县(区)签订责任状9份、县与乡镇签订责任状68份、乡镇与村委会签订565份,保证了公益林管护措施、管护责任的落实。
2.在部分县开展了公益林地块调整工作
根据我市林业建设的需要,于二月份开展了部分县国家级公益林地块的调整工作。此项工作已于三月份完成,从澄江县调出的16461亩国家级公益林,分别调入通海县5220亩,调入元江县11241亩,已完成调入部分的区划工作。
玉溪市林业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