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12-2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是:“政府组织、地方负责、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主要任务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法律和民主监督下牵头开展:爱卫组织管理工作、健康教育工作、创卫(包括创建或巩固卫生城市(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等)工作、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城市(县城)除“四害”工作、爱国卫生月活动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挂牌在市卫生局,常设办事机构(市爱卫办)设在市卫生局。因此,市卫生局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且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现将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提案落实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进行通报:

  一、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爱卫办的十项日常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市爱卫会的决议、指示;拟定市爱卫工作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并进行年度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指导下级爱卫会开展工作;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先进单位活动,并做好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工作;组织开展创建除“四害”先进城市,先进县城活动,降低“四害”密度;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好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年度农村改水改厕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协调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共同做好爱卫各项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开展好四月爱国卫生月活动。

  多年来,玉溪市的爱国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法律和民主监督下,在市爱卫会的领导和省爱卫办的指导帮助下,各级党委、政府、爱卫会和相关成员部门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龙头,深入开展系列爱国卫生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即:爱卫组织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有序;“创卫”工作稳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有新的突破;除“四害”工作持之以恒;竭力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爱国卫生月活动起到了以月促年的作用。

  特别是在“创卫”方面,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已连续九次荣获省“甲级卫生城市”称号,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有序进行。有省“甲级卫生县城”7个、“乙级卫生县城”1个。有国家卫生镇1个,省卫生镇2个。省卫生村5个,市卫生村6个。

  总之,我市的爱卫工作特点归结起来为:“巩固成果,全面要求,分类指导”。巩固成果就是在巩固创建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的成果;全面要求就是按照市政府制定下发的《玉溪市卫生村检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村广泛参与到创建卫生村的工作中来;分类指导就是根据县区、乡镇、村开展爱卫工作的实际情况,分别进行重点督察,一般指导和普遍要求。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爱国卫生普遍存在的困难问题,一是有的地方领导重视不够,建设规划控制不力,宣传发动流于形式。二是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尤其是广大农村基本环卫设施等得不到保障。三是群众环境卫生意识薄弱,卫生习惯较差。

  因此,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卫生死角较多,特别是集镇和乡村环境卫生较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得不到有效处理等。

  下一步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注重督查。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试点力度。二是要在总结市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爱卫的工作重心转向县城、乡镇,特别是广大农村。三是要在创建卫生城市(县城)的基础上,加大创建卫生乡镇、特别是卫生村的力度。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2010—2012年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