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流动人口现状分析

发布时间:2011-12-2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的进步,社会由封闭走向开放,城市人口流动的规模越来越大,势不可挡,人口的流向逐渐突破乡村而大量涌入城镇,流动人口成为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和公安局户口整顿数据,对玉溪市流动人口的现状、特征及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主要情况如下: 

  一、玉溪市人口发展概况

  根据玉溪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汇总数据显示,2010年玉溪市常住人口达到了2303511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2073005人相比,十年间共增加230506人,增长11.12%,年均增长为1.06%。与人口总量变动相伴随,我市人口密度也在逐年上升,全市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有150.7人,高于全国142.8人、全省116.6人。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人口密度相比,每平方公里分别多32.2人、15.1人,其中:人口密度最高的是红塔区每平方公里493.2人、其次是通海县417.2人、第三是江川县330.5人,最低的新平县67.6人。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深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进程稳中趋快。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市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8.2万人,占38.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2.2万人,占61.7%。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0.5万人,乡村人口减少7.4万人。10年间我市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0.4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1.0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1个百分点,表明十年来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人口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不仅是拉动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就业水平的战略支点,也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改变增产不增收的根本要求。

  二、玉溪市流动人口的现状特征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严格的户口登记制度,因此对于流动人口和迁移人口的界定还需要与人口的户籍所在地联系起来判断,通常所说的流动人口特指非户籍迁移人口,即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外地居住,同时户籍不发生迁移的人口。判断流动人口的具体标准有两条,:一是移动的空间范围,二是外出流动的时间长度。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将流动人口的空间标准缩小为乡(镇)居委会,时间标准为半年以上。

  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数据统计,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63297人(男103239人,女60058人),较2009年增加了54974人。上升42.8%。其中:本省其他州市流入我市流动人口12593人,同比增加4209人,上升50.2%;本省县区流入我市的流动人口65019人,同比增加19099人,增长41.59%;省外流入我市的流动人口12541人,同比增加3763人,上升42.87%;省外县区流入我市的流动人口72775人,同比增加21510人,上升41.96%。港澳台8人,国外1人。流动人口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一)、流动人口的地区差异明显,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人口比重较高 

  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数据统计数据结果显示,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人口比重较高,其中红塔区、通海县流入人口所占比重分别为19.59%、5.71%。与此相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流动人口则以县内流动为主,如华宁、元江、江川县外流入比例仅分别为1.14%、1.93%、2.32%。 

  (二)、农村人口或农业人口通过就业,升学,联姻等方式迁徙流入城市,形成非城市人的流动人口。

  在社会结构变迁的过程中,总是伴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社会的分化变动。现在,农村与城镇之间的边界壁垒已经遭到严重的削弱。其原因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导致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出现,这些剩余劳动力为了谋生,离开依赖的土地,涌入城市寻求劳动的机会,这样就形成了我国独特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农村的劳动力通过进城就业谋生,形成了特殊的农民工群体。农民工进城已不再更大地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政府反而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鼓励,推动了农民工的发展壮大,农村人口的流动,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为城市的现代化发展作出很大的贡献,农村人口的流动,体现了社会结构的分化过程,从世界城市发展经验来看,城市人口的增长仅靠城市人口的再生产是远远不够的,主要还靠农村人口的分化流动,对于农村人口而言,城市生活方式,生活水平都较农村优越,城市发展,城市中心的吸引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农村人口的加入,城市发展为农村人口发展,劳动就业提供了机遇和平台,从而拉动农村人口的分化流动,同时也是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条件。  
  
  农民工的流动过程中,我市男性(特别是中青壮年男性)和女性所占比例为66.27%、33.73%,男性多于女性。这是因为男性在外地的生存适应能力较强,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很低,农民工出卖的是廉价的体力,在这方面男性强于女性,女性流动则多是因为联姻,升学等方式流入到城市,通过婚姻,升学,参军等方式的人口流动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但是它始终存在于社会,并将持续下去。

  (三)、务工增加收入是流动人口外出的主要原因

  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数据统计数据结果显示,在163297人的流动人口中,其中:务工人员有115210人,占总数的70.55%,同比增加28707人,上升33.19%;务农3076人,占总数的1.88%,同比增加1515人,上升97.05%;经商13641人,占总数的8.35%,同比增加1523人,上升12.57%;借读培训11958人,占总数的7.32%,同比增加8866人,上升286.74%。

2010年玉溪市按行业分流动人口表
                                         单位:人

合计
务工
务农
经商
服务
因公出头
借读培训
投靠亲友
其他
163297
115210
3076
13641
1643
125
11958
2405
15239
占总数比 重(%)
70.55
1.88
8.35
1.01
0.08
7.32
1.47
9.33

  三、流动人口给城市社会带来的问题

  1.社会治安问题

  由于流动人口是一个变化迅速的群体,流动性大、自身的法制观念淡薄、维权意识不强,发案率高增加了治安联防的难度。近两年来入室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社会治安问题是让治安人员最为头痛的工作。对良好的治安是每一个居民最迫切的生活环境的渴望。

  2.劳动保障与权益维护问题

  多数私营个体企业中劳资纠纷、超负荷劳动、不签订劳动合同、打骂歧视工人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个别的企业甚至非法招用童工牟取暴利、甚至偷税漏税。对于很多工人来说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他们往往采取以暴制暴等非理性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进一步恶化了社会的治安状况。

  3.流动人口的素质问题

  流动人口大都来自贫困落后的地区,自身的受教育水平不高,在文化素质、法制意识、道德观念等方面与城市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如有些外来人口对办证等持无所谓态度,甚至逃避、抵触公安机关的检查、管理。有些外来流动人口往往是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而造成违法犯罪、违反计划生育、逃避管理等行为。有的却因自身好逸恶劳,选择以违法犯罪作为谋生立足之道。

  四、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1.社会治安方面。一是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制定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法规,以利于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确立流动人口权利与义务,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要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三是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将其纳入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之列。

  2.劳动保障和权益维护方面。一是加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城乡人口流动可能带来的就业冲击。因此,一方面要采取应对措施,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救助,增强城镇本地居民特别是低教育群体的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需要从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角度出发,扩大失业和医疗保障的覆盖率。不仅要从流动人口的角度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还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用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监督和管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受影响较大的低教育程度群体,平均年龄较大,在不久的将来面临养老问题,加强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迫在眉睫。二是把行政管理与法制管理相结合起来,通过公检法机关的联合整治,维护外来流动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严防非法雇工生产。加大普法宣传,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促使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素质方面。一是通过教育、宣传、辅导着重提升外来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综合素质提升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治安联防部门的力量,首先增加治安巡逻队员数量,其次加强治安联防队的装备,加强治安巡逻,及建立外来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平台,加大对外来人口的统计管理力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贯彻严格管理、优化服务、依法保护的方针,遵循管理与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把专门管理与群众管理结合起来组织动员更多的群众参与流动人口的管理,充分发挥出租房屋主的作用严格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三是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坚决遏止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四是实行严格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实行“以证管人”。要认真验证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时间性,对无证件材料或证件材料不合格的要坚决依法拒绝进入。五是公安部门应重点研究如何充分有效地发挥暂住证在限制流动人口无序大量涌入的功能。做到切实掌握流动人口的情况和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