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十件实事11月份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1-12-1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积极实施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计划,确保新增城镇就业2.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600人,“4050”等特殊困难人员再就业5300人,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积极实施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计划,截至11月,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3383人,完成目标任务2.3万人的101.7%,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633人,完成目标任务5600人的154.2%,“4050”特殊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5882人,完成目任务5300人的110.9%,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实施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持卡就医联网结算,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1、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组织人员到外地州进行了学习考察,拟写了《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并组织人员对《暂行办法》进行了讨论修改,市政府发文,5月1日已经实施。截至6月30日参保登记结束,全市共有7.76万人参保。
2、城镇职工省内异地持卡就医购药联网结算:到省中心协调了相关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组织人员对结算软件进行了开发,已于6月1日启动实施。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自开展以来,除澄江、易门县外,新平、华宁、红塔区、江川县、峨山县、通海县、元江县七个县区均开展了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截至11月,全市应参保人数1040405人,参保人数952196人,参保率91.52%。发放基础养老金192316人。 (市人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