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新一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全面展开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12-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是国家燃油税改革后,针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出台的一项政策措施,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完善对困难群体补贴的机制”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年初,按照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市共为符合条件的1872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其中2009年934辆,2010年938辆)实施了补贴,补助标准为每车每年200元,共发放补助资金374400元。今年的补贴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市财政、市残联积极配合,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全力做到不重不漏,确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符合补助对象的残疾人手中。经各县区认真统计上报,我市2011年度共有符合补助条件的车辆1346辆,补助标准也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辆车补260元,补助资金达349960元。目前,上级已下达经费308200元,待省级追加缺口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发放到每一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手中,并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各县区在发放燃油补贴款时,一律通过银行卡发放。对2012年有可能扩大到下肢残疾人使用的电瓶三轮车、手摇轮椅车和农用车等其他3类型代步工具也纳入了调查统计范围,为有的放矢地做好2012年燃油补贴申报工作打下了基础。
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共17.8万人,其中肢体残疾人5.3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0.1%。为有效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健康状况,近年来,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2011年,市级财政部门共投入康复经费250余万元,并积极争取中央、省项目支持100余万元,为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70例,提供各类辅助器具1500多件,实施肢体残疾康复训练45例,使他们在生产、生活、学习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
国家财政部、中国残联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施燃油补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生活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