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县、澄江县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县区评估验收报告

发布时间:2011-12-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省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和省计生委、计生协关于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人口计生委、计生协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玉人口办发﹝2011)5号),进一步提出了“规范运行机制、规范章程公约、规范承诺协议、规范民主监督、规范扶贫帮困、实现两个承诺”的要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深入推广,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月初对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县区进行了验收,现将评估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4年我市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截至2010年底,已有573个村居达到市级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标准,合格率为86%,其中5个国家级示范村、9个省级示范村。根据国家计生委和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市计生委和计生协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玉人口联发[2009]3号),制定了评估内容和指标。各县区结合实际,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今年8月,根据国家和省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全市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2013年)。各县区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工作,全市基本实现诚信计生。2012年初,由市协调领导小组视工作情况召开现场推进会,交流各地在工作中的成功经验。

  2011年:三个县区(红塔区、江川县、澄江县)、其他县18个乡镇基本实现诚信计生、20个村实现规范化建设;

  2012年:三个县(华宁县、易门县、新平县)、其他县9个乡镇基本实现诚信计生、20个村实现规范化建设;

  2013年:三个县(峨山县、通海县、元江县)、全市90%以上的乡镇基本实现诚信计生、20个村实现规范化建设。

  第二步: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1015年),各县区全面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诚信工作程度。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法制建设和村(居)民自治等工作的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级都成立了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诚信计生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计生协会会长、副会长均是领导小组成员,尤其是村“两委”班子负总责,村支书(计生协会会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负总责,把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村“两委”工作的重要日程,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每季度召开一次诚信计生专题会议,听取小组组长汇报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从投入、人员、政策等方面都给予了保障。

  (二)建章立制,依法自治。建立计生群众自治管理、监督等制度,发动协会会员率先签订协约书,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带动群众积极参与,自愿签订诚信计生协约书,签订率达98%以上。对每年新登记结婚的新夫妇签订诚信计生协约书,并认真执行。狠抓落实兑现奖励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如:澄江县凤麓街道办事处揽秀社区农业二组在集体集资建房中,独生子女增加建房面积20平方米,独生子女可享受60平方米,其他人群40平方米。在省“奖优免补“的基础上每月发给独子保健费20元;对于采取男、女结扎手术的一次性奖励600元等为新增条款。以上自治协约都已得到兑现落实。通过计生群众自治的开展,建立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群众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能力,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已蔚然成风。

  (三)宣传倡导,营造氛围。全市各村(居)因地制宜设立村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学校及协会会员之家,认真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以及新农村文明风尚的宣传,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以及生殖健康服务。根据本村的经济情况、多数育龄群众的需要以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情况,组织开展计生宣传服务活动,营造良好的村民自治氛围。一是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利用人口学校、婚育学校、科技培训、会员之家、人口文化大院等活动阵地组织群众集中听课,共举办各种培训班28494期,参加科普活动96场次。二是发挥协会业余文艺队作用。各村(居)计生协会业余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文艺节目,唱身边人,演身边事,广泛宣传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计生协知识,深受群众喜爱。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来,全市各级协会文艺队共演出9006场次。三是开展专题宣传纪念活动。利用“5?29”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奖优免补”宣传月、“三下乡”活动等重大纪念宣传活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四是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活动。各村(居)计生协会在人口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服务管理工作中,发挥会员与群众朝夕相处的优势,认真落实会员联系户制度,每个会员联系3-5户。发挥会员管自己、教子女、帮亲戚、带四邻的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群众自觉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等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五是发挥新闻媒体优势,扩大宣传面。在《玉溪日报》开办计生与健康教育专版,刊登各级活动服务情况和典型经验,扩大宣传辐射面;玉溪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市、县、乡、村各级计生宣传题材;“玉溪市人口网”开辟了专栏,发挥互联网优势,扩大了宣传面,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四)政务公开,阳光计生。全市统一制作在村级设立了计划生育公示栏,村(居)民小组也由各地制作设立公示栏。凡是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监督的计划生育事项都进行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政策法规,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事规则与程序,以及工作纪律和维权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长期公开;本村再生育申报、生育、违法生育处理、奖励和扶助制度、“奖优免补”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定期公开。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中设有一定的版面,用于公开计划生育事项,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品等其他有效形式进行公开。计生村务公开由村计划生育宣传员根据多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形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同意,村民委员会确定公开的事项、时间及方式,由村计划生育宣传员具体负责实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有力促进了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

  (五)开展评议,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计生协在诚信计生工作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不断推进民主计生、阳光计生。2008年和2010年间,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在澄江县凤麓镇仪凤社区和澄波社区分别召开两次全市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现场会,推广评议计生村民自治工作和计生群众自治成功经验,整体推进全市计生村民自治规范化管理。评议工作在乡级政府领导下,由村(居)计划生育民主评议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以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群众对村“两委”自治章程条款的执行、兑现情况进行评议,还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根据需要每年组织1-2次,其结果作为乡级政府对村计划生育工作评价的主要依据。基层协会广泛参与村计生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代表村民监督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呼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计划生育协会通过理事访问、会员小组活动、会员联系户等多种渠道了解群众诉求,并及时反映群众的需求和意见。2009年至今,群众提出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69条,村“两委”采纳463条。应答群众计划生育投诉和质询。各村(居)设立了意见箱和计划生育公示栏。村民对村级计划生育事务以及其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有异议的,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宣传员、村计划生育协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以及其他有关组织投诉和质询。村计划生育宣传员及时做好群众投诉、质询登记,做好调查研究,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对群众的投诉或质询,村民委员会能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并由村计划生育宣传员向群众反馈;不能及时解决的,在10日内向群众作出解释,并对将来可以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时限。对涉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问题,及时向乡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计划生育宣传员每月统计分析一次本村群众的投诉、质询情况,并向村民委员会报告。依法追究决策责任。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集体经济收入实施的有关计划生育的重大项目和活动,村民有权拒绝参与,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对不称职的村计划生育宣传员,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撤换。

  三、主要成效

  我市的诚信计生工作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市指导、乡配合、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体系,章程、公约和服务协议形式合法,程序规范,制度健全,权利和义务对等,内容符合村(居)情民意,推动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实现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有效提升了基层基础工作水平。自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以来,我市始终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合格村”、“规范化”、“示范村(居)建设活动,引导基层组织在群众自治中发挥作用。加强村计生协会、会员之家、计生服务室、人口文化大院建设,为育龄群众开展宣传、咨询、技术、随访、药具及生活、生产服务。群众自治注重强化村两委会职责和村计生宣传员责任,通过群众参与、群众监督,做到了基层组织健全、队伍稳定,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更加规范,全市群众自治面达到100%。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群众自治新格局,推动了人口计生事业的持续发展和基层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上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0年我市人口出生率10.63‰,自然增长率5‰。近3年来,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8.72%,符合政策和生育率达到98.38%。

  (二)增强了干部群众计生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我市的诚信计生工作始终坚持从民意出发,着眼于从源头抓起,努力把广大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群众自治上来,变不利为有利,变强制执行为自我约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计生服务理念,形成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新局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受到全面深刻的计生法律法规教育,群众婚育观念逐步转变,经过广大计生干部的艰苦努力和群众的积极参与,本着“市指导、乡配合、村为主、户落实”的服务管理体系,做到了形式上合法,内容上具体,程序上规范,制度上健全,实现了计划生育由“治民”向“民治”的转变,群众由受控对象变成了计划生育的主人,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我市始终保持低生育水平打下了良好群众基础,推动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破解了计生难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会员及群众代表等群体组织在诚信计生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对解决基层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现行的生育政策和群众的生育意愿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随着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群众“以人为本”的维权意识逐步增强,计划生育行政措施明显弱化;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流动人口数量急剧增加,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难度加大。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市通过深入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使育龄对象按时落实生殖健康检测和节育手术,流出人口的去向和联系方式更加准确及时,管理更加到位,计生家庭享受的各项惠民政策全部落实到位,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热情越来越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对立、冲突,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四、存在问题

  我市在开展诚信计生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诚信计生尚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发展不平衡。村级财力好的村,激励机制在诚信计生工作中作用强,村级财力差的村,利益导向机制得不到有效发挥;二是基层计生专干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2年在今年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承诺,及时兑现奖惩,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承诺什么,兑现什么,充分体现承诺的信誉度.

  经验收,达标的县区有:红塔区 江川县 澄江县


                      
                     
                          玉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1年11月20日

  附:三县区的先进事迹材料

转变工作职能   促进诚信计生
              
---江川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江川县诚信计生工作按照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有关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全面长期均衡发展”为目的,切实维护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和村民自治工作,打造“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长效机制。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我县预计总人口27.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650人,人口出生率9.66‰,人口自然增长率4.19‰,计划生育率97%,避孕及时率达 81%;人口自然增长继续朝着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使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达97%,宣传品入户率达98%;生育证审批及时率和准确率达100%,违法生育案件处理率达95%以上,准确率达100%,并做到主体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档案齐全;“奖优免补”等惠民政策的资格确认准确,兑现及时,并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强制孕环情检查和落实绝育措施的指标和要求;村民自治规范化建设达72个村(居)民委员会的100%,与村民签订的诚信计生工作承诺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村民自愿签订诚信计生承诺协议达98%以上,9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积极参与诚信计生。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为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我县诚信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县计生局局长为组长,计生局的两名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江川县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领导。与此同时,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江川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江人口发)〔2011〕1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及时启动,确保诚信计生顺利推进

  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及时召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县计生局及县服务站干部职工40人参加的诚信计生工作启动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行“诚信计生”工作。全面传达国家、省、市有关精神,对诚信计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考核方法、标准和要求。充分认识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把诚信计生列入议事日程,充分认识诚信计生工作的实质和核心,科学制定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稳步实施诚信计生工作。

  (三)采取多种有效宣传方式,营造诚信计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受众面广的特点,以“三下乡”、“关爱女孩行动”、“村民自治”、“婚育新风进万家”、“优质服务”、 “健康家庭促进计划”、“争先创优”等活动为载体,将计划生育政策、知识与帮扶金、慰问金一起送到群众手中,真正体现国策人文关怀,增强了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开展计生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品10000份,摆放宣传展板5次,参观人数达2500人,内部培训5期300人。举办全县计生文艺汇演46场次、发放计划生育“五免费”小册子及相关流动人口知识宣传资料16400份,避孕套6000只,发放计生知识手册20000份、年历50000万份、围腰600个及其它日用品等方式,宣传品入户率达到98%以上。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文艺宣传队建设,注重宣传教育形式与内容的结合,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以文化教育人、以教化成天下”。在基层广泛建立“两角两室一家一柜”,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将计生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融入群众文化生活、融入现代商业文化,增强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通过各种计划生育宣传册、单等群众喜闻乐见、入心入脑的宣传品,全方位的宣传,使现代生育观念内化为群众的生育意愿,提高了群众参与村(居)公共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之明白自己的主人翁地位。

  (四)完善制度,实现计生行政执法标准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

  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完善《江川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计划生育法定机构、职责范围、工作纪律、执法程序和结果、办事程序和结果、医学签订程序、监督举报电话,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以政务公开为重点,打造廉洁透明计生部门;以倾听民意、兴办实事为重点,打造亲民惠民计生部门;以科学决策、提高执行力为重点,打造务实高效计生部门;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打造优质服务计生部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意识,杜绝违法执法、随意执法等不规范行为。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执行标准,规范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促进计划生育行政依法处罚、公平公正、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建立完善计划生育案件评查制度等,使计生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围绕打造“诚信计生”,着重加强案卷评查工作。一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两个工作纪律”和“七个不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坚决制止和纠正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群众利益。二是创新执法方式方法,严格执法。全面摸排、掌握、查实违法生育情况,建档立案,加大执法力度,从快从严打击违法生育事件。三是善于营造氛围,借力使劲,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综合整治违法生育、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引产等违法行为的清查和计生药具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今年办理违法生育案件47件,其中征收社会抚费案件15件,行政处罚32件,做到发现一起,立案一起,立案达100%,今年收缴社会扶养费442500元(含往年案件);收缴行政处罚款171500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6件。

  (五)规范程序,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群众化

  在全县的72个村(居)委会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建设,规范了运行机制、章程公约、承诺协议、民主监督、扶贫帮困。实现了两个承诺。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开展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各村(社区)按照《章程》。坚持“公平、自愿、权利义务统一”的原则,制定《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明确规定村委会、村民双方在计划生育中的权利和义务,计划生育协会作为监督执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级充分保证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三项权利。即知情权:通过村务公开,让群众知道村(居)计划生育各项事务及计生政策知识,知道自己能够享受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决策权:如生育服务证的发放、优惠政策的落实、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的确定及《自治章程》的制订等计划生育工作事项,都要经过群众讨论决策。监督权:通过村务公开,让群众对本村计生工作及村民的生育行为进行监督。在充分尊重和满足群众上述权利的基础上,各地合同规定了责任和义务。要求村民在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同时,要配合村委会监管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对违约者,村委会对追究违约责任。抓好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帮扶项目,拓展协会服务领域,不断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在雄关乡白石岩帮扶12户,其中养殖业5户、种植业7户,每户帮扶一万元,共12万元。

  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书》条款更注重计划生育责任和义务。各地坚持从实际出发,依照群众需求,引入利益导向机制,把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待等政策及相关福利待遇全部写入合同书,履行义务后每年一次性兑现奖励,让群众在真正得到实惠的同时,感受到合同的义务与权利对等,从而自觉、主动地实行计划生育。让计生家庭得到实惠,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和谐发展。

  (六)严格审批,实现计划生育行政程序化

  把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作为帮扶计生户的切入点,认真实施“奖优免补”政策,切实把党对计生户的优惠政策落实好,落实到位。在工作中,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严把领证、资格审查、兑现、监督等“四关”。现持有《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效户2788户,1至10月计生惠民政策一次性奖励金审批77人,应享受奖励扶助金的359人,应享受特别扶助金的42人,符合新农合全额资助条件的13600人,应享受义务教育奖学金936人,高中、大学奖学金94人,应享受高中、大学升学加分76(已录取69人)。资格认定准确率100%。

  (七)巩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成果,拓展服务领域,实现优质服务工作提质加速

  一是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采取进村入户、服务上门的工作方式,携带B超、乳腺扫描仪、电子阴道镜、显微镜、宣传展板,巡回全县72个村居委会开展了乳腺疾病普查普治和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工作,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普查普治,使广大育龄群众在村门口就能享受到免费的计生优质服务。全年直接受益群众达20000人次。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优生促进工程。积极开展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1年新增服用人数1600人,免费发放叶酸10000瓶,孕前检查2520人,免费婚检2560人,免费婚检率达80%。

  三是免费发放安全套,有效防治艾滋病。 全县现有应摆放场所128家,实际摆放128家,摆放率100%。2011年,免费发放安全套10000只,社会营销安全套6000只。开展防艾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品10000份,摆放宣传展板5场次,参观人数达2500人,内部培训5期300人。

  四是县计生服务站年内争创避孕药具规范化建设示范站,江城镇、前卫镇两个乡镇创建优质服务规范化管理乡镇。根据县级药具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云南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江川县服务之窗”品牌形象店。创新发放模式,满足群众需求。对药具发放网点进行全面清理清查,逐个登记整改。江城、前卫已按照优质服务乡镇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改造。

  (八)落实应急措施,实行计划生育综治平安化

  制定了《计划生育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计划生育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和处置计划生育系统网站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确保网站安全正常运行;制定了《计划生育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计划生育部门应对群众性突发事件的行为,提高处置能力和效率,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计划生育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设立监督岗,公开监督电话,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专项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县乡村三级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保证举报渠道畅通,鼓励群众监督。开办96128计生热线,现场接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实施明查暗访。聘请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社会监督员,对各级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建立完善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制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建立计生信息网,为广大育龄群众可随时上网查询计生政策、以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等知识提供方便。

  (九)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诚信计生有机结合

  局党支部把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光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任务来抓。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计划生育国家级优质服务“回头看”工作相结合,使创先争优活动与当前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和免费婚检工作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文明执法活动相结合。执法办案人员做到文明执法、有法可依,采取方便群众,走村入户依法讲理,耐心说服教育等方式,取得较好效果。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育、生产及生活等“三生服务”始终是我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一项主要内容,结合当前开展的“学习杨善洲先进事迹,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全县计生系统党员干部发扬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关注计划生育家庭,深入开展了一系列送温暖送关怀等爱心服务活动,掀起了学习小高潮。为安化村委会、前卫村委会的20户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送去了慰问金2000元。为全县广大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发送贺卡贺信和慰问品(围裙1000个)。深入红石岩、窑房两个偏远山区村委会,开展“江川县关爱女性健康活动”,为358名妇女做妇科和B超检查,免费发放价值4000多元的药品。 “三.八”妇女节期间,在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生殖健康和乳腺疾病检查活动,主要项目有妇科常规、白带十项化验、B超(彩超)、电子阴道镜(涂碘)和乳腺红外线扫描等检查,此次活动还聘请了玉溪市第一人民医院妇科专家8人到江川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坐诊,共检查949人次。
    
  自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和步骤,稳步推进,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了解掌握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需求,尊重和维护群众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奖励扶助权。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立信于民,取信于民。坚持分类指导。围绕计划生育热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分阶段地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加强工作基础薄弱乡镇的指导和帮助,鼓励工作基础好的乡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整体推进、全面发展。坚持政策引导。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鼓励和支持基层组织在分配集体收益、征地补偿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权益向独生子女家庭倾斜。


依托村(居)民自治全力开展诚信计生工作

澂江县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事迹材料


  澂江县地处云南中部,全县辖3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33个村(居)民委员会,至2011年9月,全县总人口141776人,已婚育龄妇女28815人。200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县通过抓点带面,总结推广,全县开展村(居)民自治的村由试点的2个村(居)委会扩大到现在的所有33个村和社区居委会,村(居)民自治面达全县村(居)总数的100%。2005年,全县33个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村被市计生委命名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提升了村居计划生育调控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地推进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今年,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国人口政法〔2010〕55号)、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云人口办发〔2011〕19号)以及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人口办发〔2011〕5号)精神要求,为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积极创新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科学、民主和依法管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管理、服务和监督计划生育的内在活力,我县紧紧围绕为构建“和谐澂江”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的工作目标,依托村(居)民自治工作已取得的成效,在全县倾力开展计划生育诚信教育,提倡诚信伦理,增强诚信意识,形成诚信风尚,为全县和谐社会的建设增添了绚丽的色彩。

  一、主要做法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深刻领会推行“诚信计生”的重要意义

  我县高度重视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澂江县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道)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对诚信计生工作的领导,自觉承担依法做好计生工作的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组织上保障诚信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就是把管理者、被管理者应履行的权力和义务,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约定下来,并依靠双方的信誉去保证承诺的兑现。一是以人为本,提高群众主体地位。彻底改变以往工作模式,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摆到同等地位,相互承诺、相互约束、双向互动,真正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是尊重人、理解人、体贴人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激活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使计划生育成为群众自己的事业。二是实事求是,转变工作作风。社会和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力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管理者的权力是被管理者的义务;被管理者的权力又是管理者的义务。从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带头做到有法必依,有诺必行,有行必果,否则必然影响政府的信誉。三是继续推行村(居)民自治,提高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进程,引导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干部、群众自觉践行承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才能呈现出政府与镇(街道)之间、镇(街道)和村(居)之间、村(居)和居民之间、居民和居民之间的和谐氛围。

  2、做实内容,推动建立诚信计生网络运行模式

  县、镇、村和居民分别制订社会诚信书,层层建立奖励与制约机制,即政府与镇(街道)之间、镇(街道)与村(居)之间、村(居)与属地单位、会员小组之间,彼此签订书面协议,实行双向承诺,承诺的内容依据法律、法规,从群众的需求出发,避免承易避难,承虚避实,力求承诺内容可量化、可考核、可监督、可落实。从而在全县形成各级政府部门以及会员小组之间讲诚信,会员联系户与育龄群众之间讲诚信,育龄群众与育龄群众之间讲诚信,家庭与社会之间讲诚信,真正形成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立体性的诚信网络运行模式。

  3、完善措施,努力为构建“和谐澂江”创新诚信计生品牌

  (1)宣传发动,强化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认识,以达成开展这项活动的共识,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是一项干群同步、文明执法、诚信守法、良性互动的活动,健全承诺体系、取信于民。各村(居)通过召开成员大会、群众骨干会议,使群众明确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原因和做法。重点克服“干部怕承诺,群众不信承诺”的消极畏难情绪。村(居)和群众双向承诺内容交给群众讨论和评议,把讨论的过程变成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强化诚信和责任意识的过程,形成相互监督和约束的过程。双方承诺内容确定之后,设立公示板,公示承诺内容;群众诚信书印发到户、签字到人,并建立家庭诚信档案。

  (2)制订“双向承诺”。村(居)委会发动协会会员和育龄夫妇、流动人口参与讨论和制定“双向承诺”的具体条款,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居)委会和群众签订《管理与服务承诺书》,并将《管理与服务承诺书》的具体条款通过不同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和监督;育龄夫妇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育龄夫妇所在地协会小组必须从工作需要的角度,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诚信计生协议书》的内容和条款;会员联谊户要掌握所联系的育龄夫妇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的内容,全县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28000余份,签订率达98%以上。

  (3)加强领导,纳入日程。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必须坚持“两委负总责,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原则,精心组织,科学运行,各村(居)委会结合创建活动,认真总结以往计生工作以及村(居)民自治工作经验、差距与教训,按照承诺内容要求,政策没兑现的要及时弥补、管理没到位的要及时完善,服务质量不高的要及时提高。总之,承诺什么,就要做好什么,充分体现承诺的信誉度;暂时无法兑现的要向群众说明原因,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原谅。与民主评议计生相结合,建立诚信承诺监督评议小组。每半年对诚信承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议。群众无故不履行承诺的,要通过协会组织给予批语、帮助和教育;村(居)委会不履行承诺的要向村(居)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要求,由村(居)党组织和上级主管部门督办整改。

  (4)选准载体,保证质量。一要与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结合起来。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是创建诚信型计划生育的前提和基础,诚信是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有效途径,搞好村(居)民自治不但有利于讲诚信,更有利于促进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热情,使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二要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发动一切社会力量为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的后顾之忧,让计划生育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三要与健康家庭促进计划结合起来,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力推行计划生育人口文化宣传。巩固健康家庭促进计划活动成果,继续在全县开展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等系列宣传活动。四要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结合起来,依托社区,面向家庭,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建立现代文明幸福家庭为目的,突出家庭的主体地位和群众的主人地位。五要是与争先创优结合起来。要在全县评比表彰一批计划生育诚信单位、计划生育诚信企业和计划生育诚信示范家庭,并挂牌授匾,颁发证书,以此激励社会各阶层、每个人自觉讲诚信,进而促进诚信政府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取得的经验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提高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在计生工作中保障经费落实和人员就位,并努力提高县、镇、村、组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计生工作有了较大的转变。特别是自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计生工作水平的提高,使其在全县计生工作中形成了一个耀眼的亮点。在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党政领导重视是动力,建章立约是关键,计生协会参与是主力,奖惩兑现是保障。

  (一)领导重视是推进诚信工作的动力和源泉

  县委、县政府认为,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较之过去确实是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原有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模式和那种单纯靠行政手段的做法已难以适应当前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和科学发展观这一理念。要巩固工作成果,提高工作管理水平,必须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因时制宜、因势利导,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诚信计生工作正好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首先是政府带头讲诚信,带动群众自觉遵守诚信承诺。

  (二)全面宣传发动是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环节

  诚信计生工作开展以来,县、镇(街道)、村多次组织工作骨干培训会,努力提高村组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为进一步指导和安排诚信计生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利用宣传栏、宣传单、黑板报、墙报、标语向群众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并挨家挨户发送宣传资料,组织召开群众大会宣传诚信计生工作,在全县营造出一个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

  (三)建章立约是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关键

  我县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基础上,各级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人员,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随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在此基础上,各村(居)委会根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以及《村规民约》,确定了上符法律法规,下合村情民意的指导思想。通过多次讨论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定了《诚信计生协议书》,经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与村民签订了协议,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主力军作用,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共同履行协议,兑现奖惩措施,使诚信计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四)计生协会是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主力军

  全县的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在村(居)两委的领导下,在诚信计生工作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真正成为两委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一是协会积极参与《诚信计生协议书》的起草、修改工作;二是组织会员带头学习、宣传、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诚信计生协议书》;三是积极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诚信工作,收集反映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村级计生协会建立了会员联系制度,以邻里为基础,在共同致富和生活等方面互帮互助,对联系户进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宣传,并互相监督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时报告流入流出育龄人员情况。这些协会会员,均是有思想觉悟,热心群众工作,有一技之长,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人,他们成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主力军,带动了群众积极参与诚信工作,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丰富了计生协会的工作内容,提高了其自身建设。

  (五)村务公开,奖惩兑现是诚信计生工作获得成功的有力保障

  村民有权参与本村计划生育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有权了解掌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知识,有权监督村干部依法办事。这些都是自治工作开展以来已经明确的基本原则,也为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畅通监督渠道,镇(街道)、村、组设立计划生育公示栏,定期公布村民的婚育、节育、计生经费开支情况以及生育情况,独生子女奖励情况、举报奖励办法。同时,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两委报告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各项工作执行情况,接受群众面对面的评议和监督,实现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愿。同时,及时兑现有关奖励措施,凤麓街道办事处的仪凤、揽秀等社区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户,出按国家有关奖励政策奖励外,另外给予每户300元至500元的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20至30元,对自觉实施绝育手术的给予奖励100元。

  诚信计生工作在我县开展以来,从现实意义上来说,这项工作延伸了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网络,拓宽了网底,构筑了村民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四自”平台,形成了多数人干少数人看的可喜局面,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主要成效体现在:一是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得到加强,工作运作机制得到规范,村组计生干部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干部的诚信意识、民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管理和服务的难度降低,工作量减少,群众的思想工作也好做了;偶尔有意外怀孕的村民,都自觉地到县、镇服务站、所采取补救措施。同时群众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自觉性和接受“三查”等优质服务的积极性也得到提高。这些变化确实是一个全新的较大转变,是一个好开端。三是有效地促进了“奖优免补”以及优质服务等项工作的开展。四是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得到了明显改善,逐步树立了计划生育干部的良好形象,真正体现出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

  总之,在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中,我县各级计生干部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广大计生干部在实践中,不论是工作能力还是工作水平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下步,我县将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总结成功经验,解决困难和问题,群策群力,扎实工作,确实做好诚信计生各项工作。


                             
                     澂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阳光下运行权利  诚信中提升服务

——玉溪市红塔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事迹材料

 

  红塔区地处玉溪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享有“云烟之乡”、“花灯之乡”、“聂耳故乡”美誉,是驰名品牌“红塔山”的产地。全区辖11个乡镇街道,81个村居委会,876个村居民小组。截至2011年9月,全区总人口为423421人,1—9月份出生人口2693人,出生率6.37‰,计划生育率达99.63%,低生育水平继续稳定,人口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 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逐年提高。多年来,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贯彻中共中央《决定》精神为主线,突出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宣传教育、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于2006年底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于2010年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获得全市计生工作考核第一的好成绩。

  今年以来,我区把开展“诚信计生”作为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根据“诚信计生”工作坚持“两委负总责,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整体要求,通过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深化“诚信计生”活动内涵,与村民签订的“诚信计生”工作承诺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村民自愿签订“诚信计生”承诺协议预计达16万份左右,9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积极参与“诚信计生”。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初步形成了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计生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一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挂村乡(街道)干部配合抓,村组干部具体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组织、指导全区工作,各乡(街道)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组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二是确定诚信承诺内容。针对新婚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扶特扶家庭等,确定宣传教育、政策落实、优质服务、工作效率、维权监督等五个方面作为区、乡、村三级承诺内容,制定完善了《“诚信计生”承诺书》和《“诚信计生”协议书》样本,下发到基层参照执行。三是实行双向承诺。在充分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组建群众自治“诚信计生”小组,签订双向《“诚信计生”承诺书》,承诺书坚持“两个明确”,即政府方面要明确提供的服务内容等项承诺,群众要明确自觉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承诺。四是动态管理。利用基层协会组织网络,对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的群众实行动态管理、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诚信计生”工作良好氛围。

  一是大力开展新农村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活动,把“诚信计生”纳入宣传内容,积极传播先进人口文化。目前已投入经费11.75万元,以春和街道刘总旗、李棋街道下赫村和玉带街道中卫社区为新农村人口文化大院建设试点, 建成了3个集党员活动室、人口学校、综合书屋、社区计划生育咨询室、检查室、连心室、棋牌活动室、健身房等为一体的功能齐全的人口文化大院;在全区81个村居委会,利用气象信息牌把“诚信计生”、奖优免补、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孕前检查、免费婚检等纳入播放内容,使乡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够及时了解、掌握计生惠民政策。积极拓展宣传平台,实现了覆盖城乡宣教新格局,宣传教育辐射人群达25万余人次。自主开发宣传品。本着用得着、记得牢的原则,开发了一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台历、挂历、烟灰缸、围裙、新婚礼包等,发放到群众手中,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二是优化宣传教育环境,营造和谐计生氛围,积极拓展人性化服务。在街道和居委会大厅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公众场所设立生育文化免费宣传专柜,摆放计划生育政策和婚孕育知识读本、出生缺陷预防折页、五期保健手册、艾滋病防治知识等宣传资料以及计划生育用品。区内宾馆酒店安全套100%摆放。玉带街道、凤凰街道在32个村居委小组客堂摆放新型农村生育文化专柜,让群众自由、自主、自愿地获取所需,实现了生育文化宣传模式新的一次尝试。三是以“三下乡”、“5.29协会会员日”等纪念日为契机。以学校、农村、社区、企业、厂矿、集贸市场为阵地,采取上街摆摊设点、宣传车巡回宣传、文艺演出、广播电视、印发宣传单、举办培训班及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势开展深入广泛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宣传标语、口号及宣传单10万余份;免费发放安全套20000余只;各种避孕药4100余盒;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2000多人次;宣传教育及服务辐射人群达2万人次。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为人口计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强化宣传氛围营造,打造婚育主题广场,增强感染力和渗透力。借助聂耳文化广场人员聚集、场地开阔、功能配套,开展以“同创生育文化、共建幸福家园”为主题的“四个一”宣传活动,打造婚育主题广场。一天四次广泛宣传。精心挑选计划生育法规、关爱女孩、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节育等内容的知识,制作成LED电子彩屏,在广场电子视频滚动播出每天四次。辐射人群达1500至2000人/天。一月一台文艺演出。全区11个乡街道的文艺宣传队,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发生在老百姓平常生活里的计划生育琐事,编成小故事、小段子、小唱曲,用当地特有的花灯戏形式,每月轮流到广场演出,让群众在闲赋中理解、认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一季一次宣传服务。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新的婚育观念作为活动主线,将一些计生政策、生殖保健、生育新风制成图文并茂宣传展板和计生宣传日历,每季度组织一次计生专干运用摆摊设点、展板展示等形式,向行人宣传、讲解、解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一年一次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家庭趣味运动会。每年组织一次由区内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乡街道组成的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家庭开展家庭趣味运动会,成为链接计生家庭的情感纽带,向社会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载体,体现社会的关注,政府的关心。五是依托各级新型人口文化环境阵地建设,把“诚信计生”纳入“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内容,在交通要道设置“诚信计生”大型宣传牌,建立“诚信计生”宣传长廊,进村入户发放“诚信计生”宣传资料,组织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对实行“诚信计生”的意义、方法步骤及“诚信计生”家庭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等进行宣传,使“诚信计生”政策家喻户晓,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引导广大计生干部树立廉洁务实、公正执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以诚待人、优质服务的“诚信计生”理念,争做诚实守信、模范执法的表率。 

  三、抓好试点,逐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大营街街道办事处、研和街道办事处作为试点。其它乡(街道)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计生基础好,经济发展快,群众热情高的村作为试点工作的示范点,先行试点。进一步抓好示范扩面,稳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深入村组,组织自愿加入“诚信计生”的群众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并按照充分自愿、相互信认和就近的原则,由5—15人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乡(街道)计生办和村(居)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妇女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通过与广大的服务对象签订计划生育诚信协议书,缩短了群众和政府的“间距感”,产生了“亲近感”及“认同感 ”。 

  四、与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相结合,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群众化。

  我区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81个,开展率100%,一是抓好诚信计生与基层群众自治结合,推动了群众自我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注重将 “诚信计生”的要求融入村(居)民自治中,进一步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创新载体,将“诚信计生”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中,组织群众开展民主评议计生活动等,推动了群众积极自觉参与到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热情,提升了群众自我管理的水平。二是民主监督,规范管理。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有关制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诚信计生”协议书》,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同时,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档。

  五、深化利益导向,提供优质服务,全面履行诚信承诺。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补助、保障于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推行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深入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截至目前,共审批一次性奖励101人;农村独生子女教育优待304人;奖励扶助763人;特别扶助201人;兑现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待4839户,13857人,资助金额41.571万元;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下拔帮扶资金12万元,为计划生育家庭无偿提供小额资金帮扶,取得明显成效。五月中旬,我局代区人民政府起草的《玉溪红塔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扶助金发放管理办法》,施行60岁以上农业独生子女父母生活补助,为创新社会管理又增添了一项惠民新政策,受到人民群众普遍欢迎。二是依托项目,不断提升优质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局承担两个国际合作项目,即:美国福特基金会“防艾”项目、“中日合作家庭保健中西部地区拓展县”。三个国家项目,即: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综合改革、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四个省级项目,即:0-3周岁早期教育、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育新风进万家、青春健康教育。全面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我区于2010年被国家计生委定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县”,截至2011年9月, 共对3630名育龄夫妇进行了孕前检查,完成全年任务的81.39%,并积极总结和推广经验,形成了一月一次的信息通报,广宣传和入户相结合的宣传模式,积极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开展。大大降低了缺陷儿的出生,有效地提高了我区出生人口素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孕检各项指标居全省第一。按照《玉溪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区计生服务站积极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在全区全面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发动,发放免费婚检卡、免费婚检宣传传单、新婚礼包等工作。婚检设在区计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2011年1月至9月,共对779对新婚夫妇提供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率达63%。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在区计生服务中心还专门开设了少女关怀室、青苹果乐园,开展青春期少女心理校正服务和免费技术服务,已为650名少女减免手术费5000元,并帮助3名因人流辍学的女孩重返校园。  

  六、打造阳光计生,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实行阳光计生是开展“诚信计生”的重要举措。一是阳光政务,透明公开。确定了区乡、村三级将计生法律法规、社会抚养费征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奖励扶助等内容进行公开,设置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公布办理有关手续的政策、条件、程序、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二是简化程序、强化服务。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二胎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病残儿鉴定等工作中,简化办事程序,严格遵守法定时限,法定程序,切实做到便民高效。三是依法行政,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根据《行政许可》的规定,重新制定了再生育审批表,规范了生育证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所需的材料,并进行公示。二是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实施的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执法程序、收费项目、收费依据等向社会公开;三是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标准,避免计生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四是积极协调公安、法院等部门,对执行难的案件重点整治。上半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9起,其中非婚生育8起,间隔不到生育6起,违法多生育2起,无证生育3起。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6万元。广泛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流动人口、计生系统内“下评上”三评活动,区、乡两级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开通96125人口计生“阳光服务热线”,聘用10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计生维权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区“诚信计生”工作,由于各级的高度重视,启动及时,宣传到位,保障措施得力,工作初见成效,使群众成为了计生的主人、破解了计生难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利益导向机制,创先争优,促进诚信政府及社会和谐。
  


                     红塔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