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玉溪市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989万 节约率为7.8%
发布时间:2011-11-2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记者近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989万元,节约率为7.8%。
今年,我市政府采购紧紧围绕市委、市府和财政中心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完善,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1至3季度,全市政府采购预算为1659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60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218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989万元,节约率为7.8%。其中:市级采购金额4676万元,县区采购金额9928万元,分别占采购总金额的32%和68%。货物、工程和服务类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1180万元、1527万元和1897万元,分别占采购总金额的77%、10%和13%。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改革,“管采分离”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面对新形势,我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监管重点,严格依法采购。在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政策的基础上,有序扩大采购范围,将采购项目扩展到学校社会化服务托管、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厨房用具、窗帘、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评估、城市规划编制等。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加大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管理力度。同时,开展政府采购专家征集工作,计划用两三年的时间,采取多种措施,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吸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调整充实专家力量,将市级专家库逐步建设成一个数量多、种类全、分门别类的政府采购专家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
为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我市充分利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府采购信息,将政府采购季度执行情况作为财政部门重要工作在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和阳光政府网等网站向社会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社会对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的透明度。
按照《玉溪市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玉溪市财政局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方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与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级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通过检查,对依法采购、规范采购行为、治理工程领域招投标活动、建设效能政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记者 周家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