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市政府就玉溪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举行听证

发布时间:2011-11-2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1月24日,市政府委托市环境保护局举行《玉溪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听证,就该《办法》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随着城市的发展,噪声污染成为人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成为中心城区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中一个不和谐的音符,干扰了人们正常的生活,降低了市民的生活质量。市民受到噪声污染,但对噪声污染没有投诉渠道和方法,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也不明确,市民在投诉中遇到很多困难。制定《办法》,加强管理,旨在减少噪声,为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宁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建设现代生态宜居城市。
    
  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要求环保部门制定出台具体的管理规定和办法,细化、量化《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中有关环境噪声管理中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环保局成立领导小组,草拟了《玉溪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共计6稿,书面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听证文本,并在《玉溪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公告。
    
  该《办法》共分八章44条,分别为总则、监督管理、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附则,内容基本涵盖了玉溪市在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该《办法》在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法律工作者中听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听证代表提前对《办法》条文内容进行认真阅读,提出了修改意见。职能部门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听证会后10个工作日内,市环保局将审查的听证报告送交听证代表,并在市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等网站上公布听证情况。  (记者 崔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