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粮食局2011年10月份重点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11-10-1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粮食市场专项检查情况

  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粮油食品安全,让城乡群众过好中秋佳节和国庆节,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专项检查和巡查。

  一是开展成品粮销售市场的检查和巡查。中秋、国庆节前,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内成品粮销售市场进行了检查和巡查,内容包括:节日市场粮油货源是否充足,品种是否齐全;粮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重点查看袋装米、面是否有“QS”标识,产品宣传广告与产品实物是否相符;粮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散装粮食是否达到国家卫生和质量标准;调查市场流通粮食价格情况等。中秋、国庆期间,玉溪市场粮油品种丰富、数量充足、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基本稳定。

  二是开展了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9月17日到19日,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03人次、车辆17台次,分别从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运输四个环节的质量安全情况开展了检查。我市在粮食收购中重视入库质量,坚持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粮食不入库储存,对水分、杂质超标的粮食及时整理;储存过程中严格执行粮食储存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开展低温、低药量储存和科学储粮;销售中坚持出库粮食质量检验合格后才能销售,禁止不合格粮食流入市场;运输当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技术规范,防止运输车辆和用具对粮食造成二次污染。检查中我市未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

  三是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专项检查。9月10日到23日,县区粮食局、发改局、工商局联合,出动车辆19台次、行政执法人员96人次,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专项自查。9月27日到29日,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组成5人联合复查小组,对红塔区、江川、华宁三县的自查情况进行了复查。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不重不漏的原则,对《粮食收购许可证》、粮食收购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检验仪器和保管能力等内容全面进行审核和检查。全市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办理严格执行国家、省的政策规定;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逐年增强;粮食收购经营者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条件,《粮食收购许可证》正、副本所登记的内容无重大变化;没有发现《粮食收购许可证》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售的行为;粮食收购者在收购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标准,依质论价,不打白条,及时支付售粮款,没有委托代收、代缴任何税费等违法行为;大多数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建立了粮食流通统计台账,能够如实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经营情况及数据。



                       玉溪市粮食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