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财政局关于玉溪市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10-0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以来,玉溪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清理整顿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合并同类账户、撤并不合时宜账户、撤销临时性账户”的原则对设在14家银行的415个财政资金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撤销账户159个,占原账户总量的38.3 %,得到省财政厅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打好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财政部、省财政厅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文件精神,深入研究分析清理整顿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全面查找财政专户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门组织召开全局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二是深入宣传发动。召开银行账户清理工作会议,对各银行进行了思想动员、政策宣传和决策部署,在明确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原则、目标和具体要求的同时,强调仍按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机制确定各银行的财政资金存放规模和分配份额。三是落实责任分工。制定了《玉溪市财政局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的政策依据、任务、步骤和具体要求,并细化明确了清理整顿工作责任分工。
(二)全面清查,认真整改,大力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对全市所有财政专户进行逐一清理,并对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管理的每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同类性质财政专户开设过多、财政专户分散管理等突出问题。一是撤并银行账户。按照“撤并同类或相似资金性质的财政专户、归并非税收入账户”等要求,共撤销银行账户159 个,占原账户总量的38.3 %。二是分步实施财政专户归口管理。根据“将目前仍分散在财政其他部门管理的财政专户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要求,制定财政专户归口管理时间表,确定今年11月底前将教科文科、农业科、涉外金融科管理的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科管理。
(三)强化管理,健全制度,探索建立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内控制度,防范财政内部风险。规范开、销户管理,明确规定开(销)户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会计、出纳、审核岗位分设,印鉴、票据分开使用管理,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权限并实行不定期轮岗,明确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从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上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构筑防线;实行定期对账制度,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每月清查财政存款,严格核对银行对账单和原始凭证,不断强化安全管理,避免财政资金损失。二是建立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机制,规范财政资金存放管理。自2006年起实施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改革,将各类财政性资金存款纳入激励范围,根据各银行对辖区企业贷款情况,对我市政府性贷款情况和辖区服务网点数量等指标进行存款分配,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辖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从制度上限制财政存款的个人裁量权,防范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三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促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把好用款计划的审批关,严格划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范围,进一步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主动加强与代理银行的协作,要求银行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办事,控制预算单位违规提取和使用现金;切实加强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有效审核,严格规范审核程序,从严履行审核手续,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从机制上确保资金安全支付。
(四)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把清理整顿工作与财政管理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
玉溪市财政局把财政专户作为加强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和推动政银合作等方面的工具,在清理整顿的同时,努力满足规范财政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等多种需要。一是为了充分发挥财政专户在推动政银合作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沟通平台作用,在14家商业银行支行各保留了1个银行账户;二是为了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争取银行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方面的支持,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保留了1个基建账户用于基建项目融资;三是为了加强社保基金、非税收入、统发工资等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以及方便非税收入收缴,在网点设立多、服务态度好、内部管理较为完善的银行保留了相应的银行账户,以促进各商业银行良性竞争,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