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各县区财政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09-2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澄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七年成效显著
●江川县加大水利投入着力夯实水利基础
●江川县财政局学习杨善洲先进事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江川县财政局组织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进行交流学习
●桂山街道积极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新平县三项措施狠抓厉行节约工作
●易门县出台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新举措
●元江县财政局及时拨付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资金
●元江县采取五条措施进行2011年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澄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七年成效显著
澄江县自2004年进入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县以来,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保障粮食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项目实施的根本宗旨,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七年来,我县按照“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要求,按灌区进行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利用水利、农业和科技措施规模开发、综合治理,建设高标准农田。截至2010年,我县共实施了七个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完成总投资3893万元,改造中低产田54483亩。衬砌渠道106条69.11千米,新建机耕路41条29.44千米,改造河埂288亩,冷浸田113亩,安装闸门91道,修建人行桥767座,建设泵站1座。安装除虫灯157盏,实施高产创建620亩,平衡施肥2506亩,农作物新品种示范3209亩,性诱剂防治2083亩,新建秸杆熟化池177个,开展农业科技培训11415人次,无公害栽培示范3555亩,建设工厂化育苗基地2个。
改造后的中低产田,变成了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高产稳产农田。最直接的表现就是项目区土地租金大幅度增加,设施农业迅速发展,农业生产水平和农产品竞争力及效益大幅提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已成为我县高标准、高产出和高效益的精品工程。(澄江县财政局供稿)
江川县加大水利投入着力夯实水利基础
2011年,江川县把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的部署,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把水利建设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截至5月13日,全县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897万元,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一是县级安排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75万元,主要用于白河水库、矣文水库、麦冲水库等5座小(一)型水库和大街团结水库、安化围埂水库等10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勘测、规划、设计;二是投入人畜饮水抗旱资金141万元,主要用于管网建设、泵站建设及水源点建设,有效解决人畜饮水突出问题;三是及时拨付水利工程建设资金381万元,积极支持农田灌溉沟渠建设、节水灌溉示范等项目建设,着力夯实农业基础。(江川县财政局供稿)
江川县财政局学习杨善洲先进事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为深入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江川县财政局党支部组织19名支部党员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共27人到县财政局联系村路居镇红石岩村委会黑山脚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此次植树活动一是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积极性高。通过认真开展“学习杨善洲先进事迹、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局机关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学习先进事迹的热情高涨。在整个植树活动过程中大家争先恐后、团结协作、气氛热烈、场面感人。二是植树地点和所植树种选择适当。黑山脚村全村49户人家共146人,属典型贫困山村,该村因地质条件差、人居安全隐患大、交通不便等原因2009年整村进行了异地搬迁。县财政局党支部针对该村搬迁后人居生态环境差的状况,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经与镇村组领导实地调研和充分协商后决定对进入该村的主要道路进行植树绿化,树种选择为适合于村庄生长的常绿绿化美化树天竺葵。为保证植树成活率,选购高1.5米-1.8米、胸径1厘米—2厘米的树苗。三是植树技术规范、植树质量较高。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天竹葵大树移栽的要求,深挖塘,细整地,合理施肥,精心栽植,围塘浇水,高质量完成了107株树苗的植树任务,植树活动得到了村组干部群众的好评。(江川县财政局供稿)
江川县财政局组织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进行交流学习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所规范化管理水平,近日,江川县财政局结合乡镇财政所2010年综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全县财政所干部职工,采取会议座谈交流和参观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财政所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进行了交流学习。在座谈会上,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与财政所人员以问答的形式,对财政所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座谈后,县财政局带领全体财政所人员分别到雄关乡财政所、大街镇财政所、前卫镇财政所和江城镇财政所从制度建设、资产管理、收支管理、会计核算、软件运用等方面进行参观学习,各财政所对自身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经验进行了讲解交流,并对此次交流学习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感受。各财政所一致认为,此次交流学习为他们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平台,通过参观学习其他财政所在管理中的好方法、好经验,可以相互对照,找准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有效促进财政所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共同提高。(江川县财政局供稿)
桂山街道积极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预算信息是广大民众重点关注的信息内容,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不但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而且有助于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新平县桂山街道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明确预算公开主体。桂山财政所负责桂山街道财政总预算、决算的公开,街道各机关站所负责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的公开。
二、公开财政总预算、决算。2011年年初,在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书面向大会作财政工作报告。一是报告了2010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报告了2011年财政收入及部门收支预算,并对收支预算安排作说明;三是报告了2011年财政工作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同时,桂山财政所还在桂山街道局域网上对2010年财政总决算、2011年财政预算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花名册、工资变动等事项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三、推动部门预算公开。2011年1月28日,新平县财政局批复了桂山街道2011年部门预算。收到批复后,桂山街道各机关站所充分利用街道搭建的局域网络平台,及时在网站上公开201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及支出经济科目均公开到最末级“项”。(新平县财政局桂山财政所供稿)
新平县三项措施狠抓厉行节约工作
为实现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预算零增长的目标,新平县采取三项措施狠抓厉行节约工作,确保厉行节约的各项指标控制到位。
一、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一是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文体交流等大型因公出国(境)团组中党政干部的比例,可参加不可参加的党政干部,一律不参加。二是严禁通过旅行社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通过中介组织购买邀请函,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擅自延长出访时间等行为。严格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三是切实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未经批准、未纳入经费预算管理的因公出国(境)团组,一律不得用公款报销,确保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
二、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禁领导干部配备专车和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各级党政机关不得利用职权向企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提出换车、借车和摊派款项购买公务用车的要求。二是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各乡镇(街道)、部门201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不得超过2010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三是加强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原则上不得新购高油耗、高配置越野车,提倡购买低排量、环保型轿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三、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审批、核算制度。严格控制宴请次数和宴请标准,控制接待人员和陪同人数,切实减少业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提倡自助餐,不准安排和参与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二是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经费财务单独列项制度。乡镇(街道)、部门2011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不得超过2010年实际支出数。创新公务接待方式,逐步推行接待集中统一管理,降低接待费用。三是严禁以组织或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公款请客送礼。严格审核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的费用支出,不得报销同乡会、校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费用。(新平县财政局供稿)
易门县出台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新举措
为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易门县围绕县委2011年“干部作风改进年”活动的要求,出台了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四项新举措。
一是严格公务用车配置的管理。公务用车的购置,必须按照“先审批,后采购”的原则,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办理审批手续之前购置车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购置车辆。
二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派遣、使用登记等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实行专车专驾,做到人、车相对固定;任何单位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借用、长期租用其他单位和企业的车辆。
三是严禁公车私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视为公车私用:节假日、双休日公务车辆不入库,不在指定地点停放的;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入托;本人及家属用公车迎亲嫁娶、旅游、祭祀,到县外探亲访友等,或将公务车辆借与他人用于迎亲嫁娶、旅游、祭祀、探亲访友等。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公务用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并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对本单位公务用车负总责。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违反用车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超过上级有关标准要求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单位职工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出现公车私用的,第一次发现并查实的,对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黄牌预警机制;发生二次以上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易门县财政局供稿)
元江县财政局及时拨付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资金
为保证彝族山苏聚居区安居房建房项目资金的需要,元江县财政局在面临较多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方式的改革,财政建设资金“需要”与“可能”的矛盾尤其突出的情况下,全面保障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资金的需求。在接到县人民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审批表的一个工作日内,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乡镇开设的专户。截至2011年5月30日,县财政局共拨付彝族山苏支系安居房建设资金4 236万元,占上级财政已下达资金的75%,其中:青龙厂镇2 814万元,龙潭乡1 326万元,洼垤乡96万元。(元江县财政局供稿)
元江县采取五条措施进行2011年国有企业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部署,元江县采取了以下措施对12户国有企业进行及时全面的复查。
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元江县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认识。4月29日组织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收听收看了全省2011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精神我县纪委书记作了讲话,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小金库”治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企业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由公司负责人牵头,财务人员负责,办公室协助的清理小组,在公司进行全面清理、复查工作,清理、复查面达100%。
四是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间步骤,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各企业严格按照《元江县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了全面复查,公司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到公司财务法定账户统一核算,没有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没有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各企业按照清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要求开展清理活动,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都认真填写了“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清理、复查结果在本单位公开栏进行了为期7-10天的公示,并签订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书。
通过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元江县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