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我市22家担保机构获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资格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09-2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七部委2010年3号令)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工商局、云南银监局、省民政厅制订了《云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实施方案》(云财企[2011]13号)文件规范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实施方案,我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11年2月18日及时召开全市所有担保企业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宣讲政策,认真学习文件。

  担保公司按照实施办法要求自查并组织材料上报中介机构,经过省财政厅指定中介机构-天鉴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担保机构上报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开展财务审计核查,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和核查报告报省财政厅。截至5月30日省财政厅以云财企[2011]84号,云财企[2011]154号文件核准二批314家担保机构获省财政厅颁发的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资格,可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我市原成立的25家担保机构22家获省财政厅颁发的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资格,第一批7家(玉溪高新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玉溪通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玉溪矿业同德担保有限公司、易门新业担保有限公司、云南方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玉溪工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澄江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二批15家(云南泰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云南联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平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通海融通担保有限公司、云南同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海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通海诚信担保有限公司、玉溪市良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江川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云南玉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易门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商会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峨山银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元江县融资担保服务中心)。

  目前我市原成立的担保公司尚有3家未获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尚未取得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它们是玉溪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因监管委员会成员人员变动后未及时调整人员及划拨的实物资产未见中介机构验资报告要求进行整改,华宁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因一些条件不符合要求整改。峨山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因注册资金中仅有100万元的货币资金不符合条件县级要求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