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09-2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加强一般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取得了实效。

  一是建立预算执行跟踪问效制度。针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和支出不均衡造成的结余结转规模过大的问题,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在财政系统内部建立责任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掌握各部门预算执行动态,定期总结分析,定期通报,并将支出进度指标纳入财政系统业务科室的工作考评范围。财政和主管部门的业务科室通力协作,对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力争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减少执行中的“肠梗阻”。
    
  二是限时办结,提高预算执行力。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市财政局于3个工作日内将预算批复到市直各部门,并督促各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批复至二级核算单位;省级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有明确具体项目、使用单位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财政部门收到预算指标后分别在15个和5个工作日内下达到县区级财政和本级有关部门。并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形成实物工程量,实现财政支出。

  三是整合资源,奖惩结合。加强结余资金性质的分析判断,属一次性安排的项目资金连续2年未动用和年底确认无法支出的年初预算资金,市财政原则上收回到总预算统筹安排,缓解财政平衡压力;特殊原因未使用完的本级资金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统筹考虑使用,形成财政资金的使用合力;把上年滚存结余数纳入市财政对县区财政的综合考核范畴,对上年滚存结余数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市财政对县区在资金调度上给予支持。超过控制范围的县区,市财政按结转资金的5%扣减市对该县区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通过采取以上管理措施,2010年全市一般预算滚存结余资金8,739万元,比上年滚存结余资金减少13,794万元,下降61%,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0.8%,比上年减少1.7个百分点,全市年末支出结余占预算支出的比例逐年下降,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