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万余困难群众可享临时价格补贴 每人每月10元 三个月一起发放
发布时间:2011-09-2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9月19日,记者从红塔区民政局获悉,为保障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红塔区民政局对农村五保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发放时间为2011年8月至10月。
据介绍,截至2011年9月,红塔区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低保对象共13530人,其中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46人,城市低保对象6545人,农村低保对象6539人。据了解,三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将于9月底前一起发放到农村五保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手中。(记者 李梅 通讯员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