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新农保试点扩面工作
在新平、华宁两县率先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我市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新农保试点扩面工作。8月18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对“两保”工作作出部署,并要求在9月10日前,把养老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城乡老人手中。
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立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我市于2009年、2010年先后在新平、华宁两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7月,新平县参保率达到96.7%,按时足额为29974名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发放养老金;华宁县参保率达91.5%,按时足额为22107名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发放养老金。
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市又有红塔区、江川县、峨山县、通海县和元江县5个县区纳入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到年底,全市将有100万人参加新农保,近19万名60岁以上农村老人领取养老金,使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与此同时,我市在上述7个县区同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按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基本原则、制度模式、主要政策、实施范围与新农保一致的政策要求深入推进,力争于2012年实现两项制度同步全覆盖。
副市长黄宪庭指出,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政策,确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要总结经验,努力推进新农保试点扩面工作;要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经办能力建设,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基金监管和督促检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志华,市政协副主席李有明出席会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省农村信用联社玉溪办事处分别召集各县区对口部门就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农保试点扩面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新平县人社局、华宁县人社局、新平县农村信用联社三个部门分别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人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