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今年玉溪市首批农机购置资金补贴完毕 购机补贴资金1049万元

发布时间:2011-08-1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前,市农业局对全市各县区今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所开展的全面检查表明,各县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到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的各个环节和程序清楚,资金使用规范,1049万元购机补贴资金补贴完毕。
    
  据了解,我市首批争取到的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补贴资金规模为1049万元。项目下达后,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纪委联合召开了全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对全市购机补贴工作进行了部署,讲解了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并开展了警示教育,严肃了工作纪律。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区项目实施方案,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该项目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各级严格按照中央、省对购机补贴项目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做到了有组织、有方案、有发动、有申请、有公示、有责任、有承诺,层层落实责任制,市级与县区、县区与乡镇分别签订了项目实施责任书。
    
  截至7月10日,我市今年首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补贴完毕,全市受益农户5983户,补贴机具6279台,共使用中央补贴资金1048.09万元,使用省级累加补贴资金22.2万元。
    
  日前,市级抽调市农业局农机科、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市农机技术推广站相关工作人员18人组成六个检查工作组,检查组深入各县区,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查阅档案,并对全市1032户购机户进行走访或电话查询,对各县区今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考评。
    
  检查结果显示,从整体上看,今年我市在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进一步强化了对购机补贴项目实施的监管,做到了在项目实施中有县级财政部门的全程参与,使项目的实施既有社会的监督,也有财政部门的监督,让项目的实施更加阳光。各县区从农机购置补贴的申请、补贴对象的确定到公示、签订协议、供货等各个环节均符合中央、省的工作规范要求,补贴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各县区的补贴机具已全部到位,没有补贴机具变更配置的情况发生;农机部门及工作人员没有强行推荐补贴产品、指定经销商的情况发生,未发现向生产企业、经销商及农户收取推广费、宣传费等不正当行为的情况;市级对县区、县区对乡镇已形成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挂钩联系制度,相关责任人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市级对县区、县区对乡镇开展了廉政约谈。(记者 邢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