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1872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放37.44万元燃油补贴
发布时间:2011-07-2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近日,我市为1872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按照每年每车20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了37.44万元的燃油补贴。
国家燃油税费改革后,随着油价的不断上涨,给很多行业带来巨大影响,同时也给使用机动轮椅车的残疾人增加了不小的开销,基于这一人群的特殊性,国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按照省财政厅、省残联要求,此次涉及的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均可获得每年每车200元的燃油补贴,补贴年限为2009年、2010年两年。
为把此项工作做好,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行文,将文件及时下发到各县区,对补贴发放工作从调查摸底、数字统计、数据库建立、报送、补贴发放标准和上报时间均做了全面的部署和要求。经过各县区的调查统计上报,全市共有1872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其中2009年934辆,2010年938辆)得到相应补贴,按照每年每辆车200元的补助标准,共涉及补贴资金37.44万元,除中央已拨付到账的33.4万元外,缺口资金4.04万元经上报市政府批准也及时得到了落实。
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17.8万人,其中,肢体残疾人5.3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0.1%。为有效改善他们的康复状况,使其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有效解决了一系列与残疾人相关的实际问题。2010年,市级财政部门共投入康复经费230余万元,并积极争取中央、省项目、资金支持200余万元,为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60例,进行康复训练102例,提供轮椅272辆,拐杖90副,手杖81根,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600件,使我市的肢体残疾人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通讯员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