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召开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推进会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07-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2008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有关要求,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各地发展优势特色和安全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稳定增收,并明确了由各级财政部门具体主导现代农业项目的实施。从2008年至2011年四年间,我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21个,争取扶持发展资金6900万元。
为了加强对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的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市财政局召开了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推进会。其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我市实施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经验,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部署加强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许副局长,各县区财政局分管农业财政工作的局领导及农业科(股)长参加了会议。
许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各县区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二是规范项目管理;三是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现代农业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四是项目资料完整。市财政对各县区中央现代农业发展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作了详细要求,通过对部分县的检查验收,项目单位对项目申报、批复、实施管理、竣工决算以及实施过程的图片等资料进行了整理并装订保存,资料保存完整。总体来看,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财政部门主导的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凸现了明显成效。现代农业项目的实施,促进了主要农产品产量明显提高、品种结构明显改善和农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促进了农民增收步伐明显加快。通过主导产业的辐射效应和中央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了周边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带动了地方整合支农资金集中投入现代农业。
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目前我市在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指导思想不明确,对项目的组织实施重视不够,部分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少数县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有偏差;二是组织领导不力,部门职能不清,责任不明;三是项目申报时调研工作不深入细致,项目区选择不科学,项目建设内容不突出,建设标准偏低,项目体现不出现代农业的特征和内涵;四是项目资金拨付慢,资金整合率低。
许副局长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的管理,提出了九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实施中央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的重大意义;二要理清思路,抓好规划,明确发展重点及目标;三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四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协作和配合,齐心协力实施好现代农业发展项目;五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稳步实施;六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项目管理、档案管理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各项工作;七要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的调研和储备;八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后续管护,发挥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引导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九要加强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度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整合资金,让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成为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加快农业农村的发展,努力提高农民收入。
根据会议安排,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通海县现代农业蔬菜项目的大棚建设和沤肥池建设,江川县现代农业蔬菜项目的喷灌建设,新平县现代农业肉牛养殖项目和生猪养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