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林业局6月份各项重点工作情况通报通报

发布时间:2011-07-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市政府抚仙湖退房还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二十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玉政办发[2011]20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抚仙湖退房还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深入调研,确定江川县明星村委会湾子沟村民小组作为抚仙湖退房还湖试点村,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二十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玉政办发[2011]20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抚仙湖退房还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深入调研,确定江川县明星村委会湾子沟村民小组作为抚仙湖退房还湖试点,向市政府办报送了《调研报告》,现将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工作机构。为确保抚仙湖退房还湖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东华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李志勇、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胡健伟为副组长,科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5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将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责任到人。

  2、深入调研、落实试点村。2011年3月3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东华率副局长李志勇、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胡健伟、相关科室负责人在江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东林、县林业局和相关村镇领导陪同下,深入抚仙湖沿湖,从路居小凹村到明星村,对100米内拟退房还湖的村庄进行调查,确定明星村委会湾子沟村民小组作为市林业局抚仙湖退房还湖试点村,并及时报市环保局。

  3、驻村入户、摸清退房还湖情况。市林业局副局长李志勇、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胡健伟率领工作组分别于2011年3月15日和3月21-24日,深入江川县明星村委会调研抚仙湖退房还湖试点工作。工作组对抚仙湖最高蓄水位100米范围进行了初步确定,标注10条100米线,初步摸清了明星村委会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涉及农户140户,其中:小村3户、上村4户、湾子沟12户、大营村121户。设计了退房还湖搬迁户基本情况调查表,包括人口状况、家庭经济情况、房屋情况、搬迁意愿、补偿方式等五个方面内容。采取座谈、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入户调查29户。调查中发现,一是干部群众保护抚仙湖的意识高。明星村委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保护抚仙湖“一退够、二调优、三保护”的战略,结合实际,制定了建设高原湖泊生态旅游村的发展目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群众对退房还湖工作知晓率高,大多数农户对开展退房还湖工作表示支持,希望尽快启动。二是退房还湖基础工作扎实。明星村委会编制了《江川县明星村新农村修建性详细规划》,结合生态旅游村的发展,规划了搬迁农户的范围和新建房地点,含最高蓄水位100米范围内的农户,一期项目已开始实施。三是搬迁农户高度关注退房还湖的相关政策。最高蓄水位100米范围内的群众十分关心拆迁安置的政策,认为合理的拆迁补偿是退房还湖工作的关键,希望尽快出台拆迁安置和补偿政策。

  4、明确试点村民小组,完成调研报告并报送市政府办

  (一)确定明星村委会湾子沟作为退房还湖试点村

  经调研,湾子沟村民小组有136户,人口415人,其中:农业人口411人,劳动力281人,常年外出务工78人。水田面积123亩,人均耕地0.3亩。种植主要农作物有稻谷、玉米、蔬菜、花卉等。农民人均纯收入5928元。该组在抚仙湖最高蓄水位100米范围内的农户有12户,44人,其中:男性23人,女性21人。涉及退房还湖的房屋包括:砖混结构2户约430M2, 土木结构3户约250M2,石棉瓦房6户约291M2,猪圈(含沼气池)1户约23.5M2,厨房1户约15.5M2,未建宅基地(已下好石脚)3户约240M2。

  (二)落实搬迁地点

  根据《江川县明星村新农村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确定湾子沟村民小组拟搬迁地点为应山歌住宅片区,用地面积42.45亩,规划户数为104户,其中,安置抚仙湖最高蓄水位100米范围内的农户12户。目前,明星村委会已建盖联排房20套。

  (三)建议

  1、建议市政府成立抚仙湖退房还湖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由抚仙湖沿岸三县政府牵头负责辖区内的退房还湖试点工作。

  2、建议市政府组织编制《抚仙湖退房还湖及湖滨带建设规划》,确定退房还湖的准确范围、搬迁规模、安置地点、政策措施和100米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湖滨带建设项目等内容。

  3、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抚仙湖退房还湖搬迁安置政策及搬迁补偿标准》、明确搬迁区和安置区的土地政策、搬迁建房标准、搬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

  二、公益林管护重点工作

  搞好公益林管护

  目前我市纳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面积达684.99万亩。其中:中央财政补偿面积345.18万亩,省财政补偿面积339.81万亩。涉及八县一区、68个乡镇、5个国有林场、7个自然保护区、462个村委会,34.46万户农户和136.76万农村人口。目前,签订管护合同,落实管护责任,全市各县(区)林业局与各村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A)1487份、管护合同(B)2945份。签订禁伐协议220份,限伐协议16991份;聘请管护人员2865人;市、县(区)、乡镇、村委会四级层层签订公益林管护责任状642份,将公益林管护措施、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三、森林防火重点工作

  1、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完成。去冬今春以来,特别是3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大理剑川扑救“3.2”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强化宣传教育,狠抓各项预防扑救措施的落实,特别着重管死林区火源,落实综合保障措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科学扑救水平。市政府以加强防火通道基础建设为重点,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和扑火物资储备。目前全市共到位森林防火经费961.28万元,其中市级180万元,县级625.92万元,乡镇81.36万元,林业自筹74万元。截至目前,全市收到卫星热点24个,共发生森林火灾2次,过火面积37.1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4.8公顷,受害率为0.02‰,比省控制指标低0.98个千分点;火案查处率为100%,比考核指标高15个百分点。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全面的检查考核总结工作

  2、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开展情况

  全市八县一区和市级两个林场完成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投入保费599.7.57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补贴395.42万元,市级补贴102.525万元,县区补贴101.629万元。投保以来,共发生森林火灾41起,结案18起,赔付金额34.0722万元。   

  3、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情况

  超额完成防火通道建设任务。计划投资100万元,在红塔区、易门建设防火通道14.61公里,实际完成19公里,完成投资132.11万元,分别超计划30%和32.11% 。

  四、营造林工程市级督查项目重点工作

  营造林工程市级督查项目情况

  (1)实施中低产林改造20万亩

  目前市政府已行文下达全市2011年中低产林改造任务。

  (2)种植核桃10万亩,竹子10万亩
 
  今年市“两代会”虽然明确要完成核桃、竹子各10万亩,但市财政并未纳入财政预算,故项目很难启动。

  (3)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①天保工程建设项目  2010天保工程(2011年实施)建设3万亩,在新平县实施,其中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目前封山育林已开封2万亩。

  ②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目  

  2010年退耕还林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建设(2011年实施)任务3万亩,其中:荒山造林0.5万亩(易门县);封山育林2.5万亩(易门县1万亩,元江县1万亩,峨山县0.5万亩)。目前已完成人工造林0.5万亩,完成率100%,封山育林已开封2.5万亩。

  ③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

  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项目(2011年实施)后续产业发展种植业9.1万亩,农村能源薪炭林0.28万亩,目前已完成7.85万亩,完成率89.4%.

  ④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  

  2010年建设任务(2011年实施)10.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5万亩(江川县1万亩,澄江县1万亩,华宁县1.5万亩,通海县1万亩,元江县1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江川县1万亩,澄江县1.5万亩,华宁县1.5万亩,通海县1万亩)。目前完成人工造林0.52万亩(元江县),完成率9.5%;已开封3.5万亩。

  ⑤石漠化试点项目  

  2010年建设任务(2011年实施)5.584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6786万亩,封山育林4.9063万亩,在易门县实施。目前人工造林已完成0.03万亩,完成率4.4%,封山育林已开封4.9063万亩。

  4、加快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启动“三湖” 面山退耕还林和昆玉高速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2011年3月18日,市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就启动“三湖” 面山退耕还林和昆玉高速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作安排布置,目前各相关项目县正在进行“三湖”面山退耕还林和昆玉高速公路沿线绿化规划和方案的初步编制工作。
 
  五、营造林工程省级督查项目重点工作通报

  营造林工程省级督查项目情况:

  1、中低产林改造项目

  目前项目进展情况是: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1年中低产林改造指导计划的通知》(云林造林〔2011〕12号)文件,目前完成全市今年15万亩改造任务的分解工作,正在进行地块的落实。 

  2、完成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建设(核桃、油茶)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核桃产业发展资金和计划的通知》(云财农[2010]300号),我市今年核桃产业项目任务为9万亩,其中:华宁县1万亩,新平县3万亩,易门县1万亩,元江县2万亩,峨山县2万亩,目前已完成1万亩(易门县),完成率11.1%。

  3、加快森林云南建设

  2011年截至目前全市完成人工造林11.45万亩,封山育林已开封12.91万亩。

  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通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主体改革工作情况

  我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自2006年12月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全体林改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及广大林农的积极参与,于2008年12底全面完成主体改革工作任务。2009年7月,通过了省林改检查验收组全面检查初验,针对检查验收组指出的四个方面需要整改的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五个不验收”的标准和要求,研究制定了以提高均山到户率为重点的整改完善工作措施。经认真整改和完善,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已圆满结束,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林改领导小组的要求。截至2011年 3月底,全市9县区75个乡镇667个村委会5545个村民小组共完成确权1351.59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9.41%,集体林均山到户率93.09%,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88.7%,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书29.57万份,发林权证16.16万本。排查纠纷4962件,已成功调处4896件,纠纷起数调处率98.9%,面积调处率96.74%. 

  2、配套改革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市、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目前市林业局已成立市级林业管理服务中心,核定了编制、落实了办公地点,江川县、澂江县、华宁县、新平县、元江县5县已成立机构、已核定编制、工作人员已就位,红塔区、通海县、易门县、峨山县4县区机构尚未成立,但已落实部分工作人员。

  二是正在抓紧建设省、市、县三级林权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开展林地林木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工作。全市已有35人取得由国家林业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合举办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证书。截至目前,全市林权流转面积3.85万亩,流转金额531万元。全市林业贷款为2978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9.45%,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为12691万元,林农小额信用贷款8856万元,其他贷款82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