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表彰“十优政法班子”“十佳政法干警”的决定
(2011年6月16日)
近年来,全市政法部门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主动服务第一要务,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从源头上解决了一大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从整体上提升了政法工作水平,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今年以来,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全市各级政法部门组织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十优政法班子”、“十佳政法干警”争创及评选活动。各部门紧紧围绕争创新一轮“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的工作目标,着力解决政法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广大政法干警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警民、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党的工作更加有力,政法工作成效更加明显,为维护我市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十二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涌现出一批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先进集体和一批忠于职守、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工作再上新水平,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新平县人民法院等10个集体“十优政法班子”和龚新柱等10名同志“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开创全市政法工作新局面再立新功。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要以“十优政法班子”和“十佳政法干警”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继续坚持以争创活动为载体,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平安、和谐、生态、幸福的新玉溪作出新的贡献。
玉溪十优政法班子
新平县人民法院 领导班子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2003年至今实现干警零违纪的工作目标,在多次民主测评中,干警对班子满意率均在90%以上。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上级对领导班子岗位目标综合考核中,连续7年被评为优秀,并3次获得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十佳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两次在全国法院系统作基层人民法院建设经验交流发言,有多个集体和数十名干警被省、市、县记功和表彰奖励。
通海县人民法院 把团结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第一原则,把学习作为班子建设的第一需要,把务实作为班子建设的第一要务,把廉洁作为班子建设的第一形象,全面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先后被授予“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先进单位”,省、市“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多次被省、市、县表彰为“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澄江县人民检察院 领导班子坚持从严治检,树立良好形象。2009年成功办理了云南省首例、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案情疑难复杂的阳宗海砷污染案件,其经验和做法受到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在2010年度上级院的绩效考核中,多个单项业务工作名列全市第一,综合考核成绩居全市榜首,并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先后有多个集体和个人54次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表彰奖励。
新平县人民检察院 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积极争创一流业绩,先后被高检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连续五届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连续3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在基层院规范化建设考核民主测评中,班子满意率为100%。
江川县公安局 领导班子立足实际,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思路和机制,全面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先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并先后荣获省、市级“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文明单位”、公安部“全国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全省公安机关“三考”工作先进集体、“命案全破公安局”、云南省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0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示范单位。
新平县公安局 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务实,切实加强公安队伍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连续7年实现命案全破,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命案全破单位,连续多年保持队伍“零违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连续多年被评为县级安全生产单位、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文明单位”以及“全省公安机关奥运安保先进集体”、“玉溪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华宁县公安局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自觉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连续6年实现命案全破,全县公众安全感率为93.5%。班子成员令行禁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局民警违法违纪“零发案”。2010年,被华宁县委评为优秀党委班子,公安工作综合考核荣获全市二等奖。
易门县公安局 领导班子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团结坚强、干事创业,取得了2001年以来所发命案全部获破的好成绩,先后被县命名为“文明单位”、综治维稳工作优秀单位、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被省公安厅确定为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成绩名列全市第一,民警对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满意率均达98%以上。
玉溪市司法局 始终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抓重点、突难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水平和战斗力。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71个集体、94名个人分别受到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表彰。2010年,该局被评为“五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单位,受到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的表彰。通过全局的共同努力,我市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市”。
玉溪市森林公安局 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坚强有力,2006年以来,先后荣获国家林业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省森林公安局“执法质量先进单位”,以及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授予的“飞鹰行动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三年工作考核获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第一名,2009年获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大轮训工作考核第一名,并被省森林公安局荣立“集体三等功”。
玉溪十佳政法干警
龚新柱,男,汉族,本科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参加工作19年来,一直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民事审判岗位上,对所承办的每一个案件,都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偏不倚,交心交流不交易,讲理讲法不讲情,受到广泛好评。多年来带头主审各类案件,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年均办案数超过200多件。先后被评为“云南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玉溪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个人”、“玉溪市法院系统优秀办案能手”,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黄金荣,男,汉族,硕士研究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副处长。 多年担纲建设全市检察系统的信息网络工程,在全省检察系统中创造了“五个第一”。即“第一个”建设远程审讯系统,实现了职务犯罪案件的远程审讯;“第一个”增加办公协同软件“腾讯通”,实现沟通的“数字化”;“第一个”实现检察业务考试网络化,解决了全市检察干警考试面临的难题;“第一个”建设全市一体检察网站群,实现检察工作管理“数字化”;“第一个”开发后勤综合管理系统,解决了装备、后勤管理的网上办理和流转问题。
潘寿勤,男,1971年7月30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红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多年奋斗在执行工作第一线,以自己辛勤的汗水和出色的业绩践行着“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多次被评为年度“优秀工作者”、“文明干警标兵”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称号。
李林春,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1996年参加工作,现任澄江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始终把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办案数连续三年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其办理的阳宗海水体砷污染事件以及破坏帽天山生态环境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分别于2009年、2010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并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侦查办案业务标兵”、“玉溪市检察机关第四届十佳好干警”,多次被市、县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李昭,男,汉族,1998年7月毕业于昆明医学院法医系,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在平凡的岗位上从事着不平凡的工作,以实际行动昭示着一名公安民警对法律的崇尚和对人民群众的挚爱以及崇高的职业道德。从警12年来,由于工作成绩优异,先后被评为“玉溪市第二届优秀职工”、红塔区“优秀党员”、“精神文明干警标兵”,并荣立三等功二次。
王元义,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54年出生,1971年参加工作,现任易门县公安局看守所主任科员。 十年如一日地与高墙、铁网做伴,与钥匙、铁锁为伍,在监管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勤恳耕耘,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监管事业的执着和追求书写了人生的辉煌。先后监管帮教在押人员500余人,杜绝了一切安全事故。
沈海萍,女,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通海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副教导员。 作为通海县公安局唯一一名女社区民警,她充分发挥女性的优势,深入辖区,勤走、勤看、勤问、勤听、勤记,了解民情,带领群众共同维护社区稳定。从警9年,她一直扎根基层、埋头苦干,在平凡的岗位上忠实践行着一名人民警察的光荣使命和忠诚,2008年7月被评为玉溪市“十佳民警”,先后两次被市局荣立三等功,多次受县局嘉奖。
李仕东,男,汉族,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79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新平县司法局局长、党支部书记。 多年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在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太平村委会大昭箐建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教育基地,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的规范化教育管理进程。在他的积极争取下,共投入经费44万元,配合新平电视台开办《法制同期声》栏目,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个人先后被省、市、县授予“法制教育先进个人”、“严打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殷允关,男,汉族,2005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武警玉溪支队警通勤务汽车中队代理排长。 始终坚持“站排头、树标兵”,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了国家领导人到玉溪视察工作警卫任务3次以及玉溪“两会”、聂耳音乐(合唱)周、欢乐中国行等大型活动的安保执勤任务5次,参与各类抢险救灾和处突任务8次,参与驻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武装巡逻、扶贫帮困活动20余次,连续4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为促进玉溪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玉溪做出了积极贡献。
钱小汉,男,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8年12月入伍,2002年6月入党,现任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政治指导员。 自入伍以来,恪尽职守,始终坚守在灭火救援的第一线,参与灭火和抢险救援共1382起,抢救遇险群众10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总队、支队、大队的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一等功一次,先后被评为“玉溪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玉溪市五四青年奖章”、“全国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云南省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2008中国十大消防英雄”、“新中国成立60周年感动云南人物”、第三届“云岭十佳消防卫士”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