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理论与实践探讨:玉溪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1-06-2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实施政务公开工作10余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部分地方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认识有差距、发展不平衡、重点不突出、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不力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解决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加强教育,着力解决认识有差距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协调相关力量,齐心协力抓落实,就能推进工作健康发展。一个地方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领导认识程度是根本原因。在广大农村,向干部群众全面宣传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布置及要求很重要。要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干部公仆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民主意识,让群众主动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才能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持之以恒,不断完善和拓展。
    
  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不按质公开的问题。一是要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突出这个重点,把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社会较为关注的“事权、财权和人事权”进行公开,要及时调整和拓展公开的内容,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开展,做到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公开;二要规范公开程序。对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确保公开的真实性;三要创新公开方式。公开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关键是要求真务实,群众认可,要以是否便于群众监督、公开形式群众是否喜闻乐见为标准。要把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
    
  强化监督,着力解决不按量公开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政务公开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特别是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及时纠正和解决发现的问题。并把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相结合,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把政务公开和反腐倡廉相结合,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健全制度,着力解决不按时公开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反馈制度和政务公开工作备案制度,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市、县两级要扩大民主评议政务公开范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代表性的职工群众对单位政务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评议,评议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必须针对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力戒空话、套话。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到简明、易记、操作性强,达到干部、群众满意。通过制度建设,理顺村党支部,村委会,监督小组,村民大会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力与义务,让干部“有章理事”,群众“监督有方”。
    
  严格追究,着力解决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各级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经常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及时纠正和解决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以奖励;对不认真、走形式、走过场的单位,要批评教育;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各级监察机关要充分行使监督、检查权,防止敷衍了事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