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在我心中—庆祝建党90周年征文”活动的启事
发布时间:2011-05-0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诞生,中国历史从此掀开了新的篇章。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史,是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繁荣而不懈奋斗的历史,是为中国人民的自由、民主、幸福而不懈奋斗的历史。历史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事业。
为热烈庆祝党的九十华诞,进一步牢记党的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经受各种考验,为党的事业努力奋斗,由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主办,玉溪市委宣传部与玉溪日报社承办的“党在我心中——庆祝建党90周年征文”活动即日举行。本次征文面向全市党员干部群众,以“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玉溪发展成就”为主题,结合个人经历或所见所闻所感,记录不同历史阶段自身的学习工作生活,讲述令人难忘的身边人、身边事,抒发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热爱之情,歌颂和展示在党的领导下,我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拼搏,勇于创新,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辉煌成绩。
一、具体要求
1、征文内容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紧扣主题,立意新颖,内容真实,观点正确,格调高尚,文笔清新流畅,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3)体裁为通讯、报告文学、随笔或散文、诗歌。
(4)字数1500字以内。
(5)征文作品必须是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2、征文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单位变化和身边先进模范人物的文章要加盖单位公章。
3、征文请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jdzhengwen90@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庆祝建党90周年征文”字样;也可以邮寄至: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20号玉溪日报社监察室,信封上请标明“庆祝建党90周年征文”字样。(邮编:653100,联系电话:0877—2058843)。
4、征文起止时间: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7月10日。
二、征文评选
1、主办方将从来稿中择优发表于《玉溪日报》。
2、征文结束后,主办方将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奖。
3、奖项设置:本次征文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2、如有抄袭他人作品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与资格。
3、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4、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宣传、出版、展览、网上刊登等。
主办: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日报社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