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政府投入2.7亿资金为全市176万农民健康买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让全市176万农民的医疗健康有了完善保障。(记者 曾永洪 摄)
“现在我们农民得病有‘依靠’了,看病可以报销!”这是红塔区北城街道办事处王旗村农民李寿今年最高兴的事情之一。
今年68岁的李寿,去年5月不幸被查出患有肝癌,开始住院接受治疗。他原以为住院会拖垮全家,可今年2月医院结账时,医药费少得让全家人都感到意外,16982元的账单上,报销了10534元。李寿感慨地说,以前农村人患了这样的病,就只能等死了。如果没有新农合的医疗补助,他就医不起病。
在玉溪,像李寿这样受益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资提标新政策”的农民达到176万。
“90%的农民只享有10%的医疗服务资源,这种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去年12月,在新农合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新农合“增资提标新政策”,从2011年起,玉溪市市县两级每年将投入2.7亿元的巨额财政资金,为农民的医疗、健康买单,率先在全省大幅度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新标准,市财政为全市参合农民每人增资100元,使参合农民保障资金不低于250元/人,县区根据财力状况逐步配套增加;参合农民在乡镇、县区、省市的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5%、65%和40%,普通住院封顶报销额度由3万元/人提高到6万元/人,门诊封顶报销额度提高到200元/人。在此基础上,建立参合农民大病救助制度,减轻患大病参合农民的医疗负担。2011年起,对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者,对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中的自付部分再给予不低于45%的报销补助,大病再次补助的年封顶线为5万元/人。同时,我市还采取建立农民电子健康档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现行体制下实行财政全额供养、建立乡医退养机制等多项综合改革措施,实现农民基本医疗高补偿、老年慢病有保障、大病救助全覆盖三大目标。
今年1月1日,红塔区、新平县按照市政府的安排,率先进行了探索实践,区县财政人均再增加参合农民统筹资金60元,统筹资金达到人均310元。其中,红塔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可获报销及补助金额最高达15万元。新平县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一个政策、一个待遇,住院封顶线从5万元提高到11万元,提高大病医疗补助比例。
1至3月,红塔区共有10.44万人次得到新政策医药费补偿,医药费用为1973.04万元,新农合报销补偿918.99万元。新平县7.38万人次获得补偿,发生医疗费用1325.87万元,补偿资金700.59万元。与去年相比,补偿标准提高后,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极大提高,减免补偿总额比去年翻了一番多。农民就医负担得到较大减轻,老百姓小病拖、慢病不管、大病看不起的情况得到有效改变。
在红塔区和新平县实践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4月1日,其余7县也结合各自实际,正式启动了实施新农合“增资提标新政策”,这意味着,全市176万农民的医疗、健康有了完善的保障,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正在逐步实现。(记者 刘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