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我市35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下放到县区

发布时间:2011-03-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自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的消息:我市将再次下放35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到县区,并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相关交接工作,从5月1日起市区两级部门按调整后的管理权限执行。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区在行政管理职责权限上的矛盾和弊端逐渐暴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建设发展。2009年,市政府创新管理体制,向红塔区下放市级行使的38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截至2010年,共向县区下放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管理项目87项,下放市政府实施的行政审批管理项目18项。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自主发展能力,根据市政府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在已基本理顺市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去年底今年初,市政府再次组织开展了将市级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县的工作。通过清理审查,有11个市级部门涉及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35项。

  据悉,35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中,拟下放到各县实施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共24项,主要涉及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气象、林业、人民防空、食药监、安监、国土资源、商务、交通运政等11个部门在企业非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核准、野生动物管理、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药品经营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土地出让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气象防雷装置管理、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管理等方面的权限;拟单独下放给“扩权强县”试点县新平、易门实施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1项,主要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房地产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用地管理和占用、使用公路设施管理等方面的权限。

  会议强调,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到县行使,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实施扩权强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到县行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按照精简效能、属地管理和权责统一的原则,扎实做好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工作。在部分管理权限下放各县后,各有关部门要转变工作职能,重心下移,继续做好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此次工作圆满完成,推动玉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记者 李向文 周家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