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六十二次常务会:研究加快深度贫困群体脱贫进程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工作
发布时间:2011-03-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3月28日,市长高劲松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研究加快我市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脱贫进程和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工作。
会议研究了《关于加快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脱贫进程的意见(送审稿)》。我市历来重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连续出台了《关于加快玉溪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以彝族山苏支系为重点的人口较少民族及特困民族支系聚居区扶贫攻坚的决定》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为促进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政策保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贫困人口由“十一五”初期的37万人减少到20万人,减幅达45.9%。但是,当前我市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攻坚任务依然艰巨,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状况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问题仍较突出,需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扶贫开发建设,合力攻坚。
根据国家确定的扶贫开发战略和建设重点,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初步确定将实施安居温饱、产业扶持、基础设施、素质提高、服务体系、整村推进和整乡推进“七大扶贫工程”。在“七大扶贫工程”中,扶贫部门力争在2015年内,基本解决5533户深度特困群众住房困难,实施1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实施120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在元江、新平、峨山、易门、华宁等县选择实施5个整乡推进、连片开发建设。
会议指出,我市是多民族聚居地区,抓好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脱贫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扶持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市级统筹指导、县区负总责、乡村抓落实、项目到村、帮扶到户”的要求,明确各级责任,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把加快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脱贫进程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脱贫发展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取得实效,让更多的贫困群众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2010年,我市房地产业克服了土地、资金及市场变动带来的诸多困难,积极响应和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有关政策,确保了我市商品住房房价基本稳定,开发投资及销售稳步增长,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2010年,我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7.54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17.73%,比2009年增长0.75个百分点。其中,保障性住房完成15228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64.4%,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房地产业是我市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产业,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效增加投资,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多类型、多层次的住房供给体系。要持之以恒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实现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优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加快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为现代宜居生态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还研究了实施预算信息公开等事项。(记者 李向文 周家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