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

发布时间:2011-03-2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3月18日,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确定基金征收标准、管理使用等相关事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兴荣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完善使用审批程序,使价格调节基金真正惠及民生。
    
  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是增强政府调控市场能力的有效手段、保障弱势群体利益的有力措施、合理配置资源的重要渠道、彰显企业社会形象的重要契机。去年底和今年初,我市相继出台《玉溪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和《玉溪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以保障关系民生的重要商品供给,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应对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
    
  会议听取了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各成员单位经过充分讨论,确定了基金征收标准、管理使用等有关事项。
    
  谢兴荣说,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机制的建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玉溪面临的仍然是发展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老百姓承受物价波动风险的能力还很弱,物价波动变化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现象时有发生。抑制通货膨胀,建立实施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具有充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企业也有积极性,完全符合玉溪的实际,要坚定不移地把这件事做好。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尽快启动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尽快造福老百姓。要把按照法规、规则征收和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相结合。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征收合法性、规范性的监督检查,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对积极上交的企业给予大力宣传。要加强管理,真正做到价格调节基金取之于企业,惠泽民生。(记者  李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