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澄江县澄阳路超速违法行为实施流动电子抓拍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1-03-1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澄江县决定自2011年3月20日起在澄阳路K0+250m~K4+0m、K20+800m~K30+0m路段实施流动测速电子抓拍,对该路段进行不定时监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限速标准 澄阳路小车限速70km/h,大车60km/h,摩托车50km/h。
二、凡是经超速电子自动抓拍查获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
三、需对电子抓拍超速违法行为的记录进行查询的,可拨打电话:0877-114查询或登录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页,网址:www.yxjjzd.gov.cn,或直接到澄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办查询。
特此通告
澄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