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发布时间:2011-03-1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1年2月23日在玉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董诗强 


 

  
 
  各位代表:
  
  我受玉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齐心协力抗旱救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玉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按照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工作部署,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探索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把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把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作为开展工作的着力点,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组织视察调研19次,作出决议决定16项、审议意见8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保障和促进玉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突出重点,切实关注抗旱救灾工作
  
  面对2009年入秋以来百年一遇的严重旱情,常委会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并根据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相关决议精神,及时调整工作计划,把抗大旱、保民生、抓生产、促发展作为压倒一切的重点工作。一是深入了解灾情,督促抗旱救灾政策措施落实。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组成3个督导组,深入八县一区特别是旱情严重的20多个重灾点调研,了解掌握灾情,为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抗旱救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与此同时,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调研、检查、视察,加强对抗旱救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专项资金到位情况的督促检查。二是关注农村人畜饮水、城镇居民用水和城市抗旱防洪工程建设。调研全市水源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提出切实抓好库塘蓄水、加强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议。组织代表视察东风水库除险加固暨路坝合一工程、玉溪大河抗旱防洪二期工程、东风水库及华宁县白龙河水库水源地保护治理、糯节河水库建设情况,促进了项目建设。根据党委统一部署,动员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职工积极投入抗旱救灾,切实帮助人畜饮水特别困难的村、组和学校解决实际问题。三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切实帮助指导基层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关注大春粮食生产和烤烟、油菜等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大旱之年增产增收。四是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在抗旱救灾中的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共产党员抗旱先锋行动”、“百万职工抗旱献爱心活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党员干部职工捐资近12万元,帮助灾区渡过难关,弘扬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 
 
   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在大灾之年仍然保持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体现了市委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核心作用和市人民政府积极应对、措施有力的务实作风,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也付出了积极努力。

  二、围绕发展,认真履行职责
  
  常委会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重点、改革发展的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选准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一年来,2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研,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步伐,常委会领导先后3次对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和工业园区、峨山移民再就业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要求进一步选准产业项目,加大招商引资、择商引资、择优引企的力度,合理布局产业发展重点,督促加快园区规划建设,促进工业发展。专题调研抚仙湖─星云湖流域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编制、抚仙湖农业面
源污染状况,提出了做优一产,做精二产,加强培育以旅游业为支柱的第三产业,扶持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控制面源污染等建议。对彝族山苏支系特困人口以安居房建设为重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调研,督促有关部门加大落实力度,形成扶贫攻坚合力。对“十二五”规划编制、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中心城区北片区截污排水问题、贯彻《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海外侨胞省内投资权益保护、侨场改革及散居归侨侨眷生产生活等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为常委会审议议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了依据,促进了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机关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工作、遗体捐献管理立法、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改工作立法、旅游产业和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等情况的调研。
  
  常委会把视察、检查作为监督的有力手段。一年来,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对“易峨高”、“新平─三江口”二级公路建设、“两基”迎国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玉溪大河抗旱防洪二期工程、反渎职侵权等工作进行了视察。对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村级换届选举、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项目推进情况、“三五”依法治市规划执行情况、“五五”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视察、检查,加大了监督力度,推动了工作深入开展。
  
  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行使决定权作为履职的关键环节。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市委的要求,依法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改善的重大事项适时审议、作出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食品安全工作、抚仙湖─星云湖流域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城市管理条例(送审稿)起草、彝族山苏支系特困人口以安居房建设为重点的扶贫攻坚等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

  
  常委会把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重要职责。一年来,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人次,其中任命31人次,免职16人次,促进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服务,发挥代表作用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履行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的重要基础,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常委会积极拓展代表工作,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强化代表履职意识,注重代表履职效果,充分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开展代表培训及活动。创造条件,选送代表参加省级有关学习培训;组织部分基层人大代表赴曲靖、昭通学习考察生态市建设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经验;组织驻玉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会前视察、出席重要会议等活动,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开展学习培训和组织活动,了解市情,开阔眼界,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密切联系代表。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联系渠道进一步拓宽,促进了代表联系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走访联系基层人大代表170人次。坚持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全年邀请了12名市人大代表和12名公民列席、旁听了常委会会议。坚持向代表订送参阅资料、印发工作信息,督促“一府两院”及时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组织市人大代表41人次参加“一府两院”有关会议,委托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当地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保障了代表的知情知政权。
  
  认真督办议案建议。常委会把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作为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代表权力的主要途径,坚持重点督办与普遍督办相结合,跟踪督办与集中督办相结合,明确委室督办责任,切实抓好交办、催办、督办三个环节,加强对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实效。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召开交办会,明确办理部门,落实办理责任,提出办理要求,抓好督促落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件议案已办结,办理结果已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向本次会议提交了书面报告。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3件重点督办建议,专门组织代表进行了视察,促进了办理工作。代表提出的215件建议已办复,代表满意率达99.1%,解决率比上年提高3.8个百分点。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是依法履职的重要基础。一年来,常委会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议事水平和机关整体工作效能。
  
  一是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参加时代前沿知识讲座和干部在线学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提高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与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群众意识,提高了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的能力。重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和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相关制度,加强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提高综合协调、参谋服务、促进发展的能力。建立与“一府两院”和对口联系部门的协调联系机制,加强沟通联系,营造良性互动、和谐畅通的工作氛围。建立健全人大系统横向交流联系制度,形成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合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常委会领导带头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掌握基层实情,帮助解决困难,主动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主动学习兄弟州市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作风建设不断加强。
  
  二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市委的要求,及时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深入扎实开展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打造干事型团队、构建和谐型集体。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学法用法活动,干部职工受到了法制教育,增强了法制意识,提高了理论素质和履职能力。同时,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相结合,与推进人大机关挂钩联系点工作相结合,带领机关干部职工,了解民情民意,落实帮扶措施,为基层办好事、实事,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常委会从人大工作发展需要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出发,培养、选拔、储备了一批干部,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重视和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得到增强。制定并通过了《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文秘工作和人大信访工作。成功举办了人大系统第七届职工运动会。创办了《玉溪人大》刊物,成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载体。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常委会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06件、来访97件,接待来访人员267人次,督促办理了一批信访积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中共玉溪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是:监督方式有待进一步探索;代表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落实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跟踪督查力度不够;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玉溪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和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结构,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加强党建,坚持走玉溪特色路子不回头,发展‘三优一特’优势不动摇”的要求,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保障“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去年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2005年以来全省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了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研究部署了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按照市委的要求,常委会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落实《意见》要求,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自身建设,保护和调动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是认真搞好调研,适时召开人大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人大工作经验,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三是按照市委的要求,配合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相关筹备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重点,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重点,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三农”工作、工业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进步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一是督促做好“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加强对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非税收入使用等方面情况的监督。二是听取和审议玉溪市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及中低产林改造进展情况、沼气建设及沼气网点管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整乡推进”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三是督促抓好园区规划建设,加强对工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听取和审议民办幼儿教育、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检查“澄江化石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迎接评估准备工作。五是开展散居归侨侨眷扶贫开发专题调研,加强对《关于加快我市人口较少民族和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维护侨资企业权益。六是听取和审议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实施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加强对中心城区重大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七是进一步加强对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调研检查,协调做好“六五”普法教育规划,及时启动“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督促落实“三五”依法治市规划决议的各项内容。对刑事审判中的量刑规范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八是开
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就业促进法》、《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九是督促落实市政府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十是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组织参加全省人大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歌咏比赛。

  改进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深入贯彻监督法和云南省实施办法,严格监督程序,综合运用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加大对人大决议决定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力度,研究制定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办理回复办法,要求限时办结、限期反馈,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选准议题,探索开展专题询问。

  三、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按照市委的要求,对市人民政府提请的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事项、重大改革、重点工程以及发展规划,认真审议,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市委的主张和重大工作决策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云南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办法,探索任免权与监督权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使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四、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和培训。加大对新修改的选举法和代表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认真组织贯彻实施。举办代表审议“两院”工作报告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二是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继续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健全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重点,完善代表小组的组织和活动方式,提高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质量。三是督促办理议案和建议。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交办、督查、落实、答复等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听取和审议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督促办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建议。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采取专题研讨、学习交流、专家讲座、在线学习等形式,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继续扎实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和“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实践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织设置,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人大理论研究机构建设,发挥工作调研、政策咨询、理论研究等方面的作用。三是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把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任务来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密切关注民生。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五是进一步完善人大机关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六是加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密切与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联系,积极开展对外交往。
  
  各位代表,“十二五”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中共玉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奋进,为实现玉溪“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