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试点
发布时间:2011-03-0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落实国家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对牧民实行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业生产补贴等政策措施,日前,市农业局派出调研组,在峨山、元江等地开展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市草原资源现状,为制订符合玉溪草场资源实际的生态保护补助机制奠定了基础。
2010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开始,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对牧民实行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业生产补贴等政策措施。国家将安排134亿元资金,对草原确权并承包到户的禁牧封育草场每亩补助6元,对草畜平衡的草原实行每亩奖励1.5元,对人工草场实行每亩补助10元,对牧民每户实行生产资料综合补贴500元。
为贯彻落实好相关的生态保护奖励政策,根据省农业厅转要求,今年初,玉溪市农业局抽调以李兴春副局长为组长,市畜牧兽医局畜牧科、草山饲料站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峨山和元江等地调查,了解全市草原资源的基本状况。资料显示,我市共有草场毛面积1729万亩,可利用草场面积1556万亩,占总面积的73.76%,平均亩产鲜草415.8公斤,牧草利用率47%,可载畜量333459个黄牛单位。调查发现,由于草场权属长期不清、界线不明、使用游转不规范、经营机制不活,经营责任不落实,乱垦、乱占、滥牧现象突出,导致草场退化、石漠化现象日趋严重,草场资源大量减少,草场生态环境整体仍在恶化,载畜能力下降,防灾抗灾能力薄弱。正因为如此,所以全市除红塔区和江川两地外,其他7县均在全省121个易灾地区。
根据玉溪实际情况,我市将在草场资源丰富、草食牲畜饲养量最多的新平和位于抚仙湖水源保护区内草场资源较少的澄江率先启动启动试点工作,为全市下一步在全市全面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技术经验和工作方法。
据了解,国家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对我市畜牧业发展来说又是一次重大的机遇,这项政策的实施,赋予了农民长期稳定的草原承包经营权,是从体制上解决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增强保护草原的责任意识,有利于推进以草定畜、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制度,有利于遏制各种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为实现科学利用草原资源,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现实深远的意义和作用。(本报记者 邢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