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关于对省道102线高仓至哨坡路段超速违法行为实施电子自动抓拍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1-03-0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对省道102线高仓至哨坡段道路进行改扩建,并于2011年1月19日通车。该道路横穿多个村庄,沿线平交道口较多且车况复杂,因车辆超速行驶已经发生多起交通事故,给出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严惩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红塔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2011年3月16日起在省道102线高仓至哨坡段道路安装启用电子自动超速抓拍系统,进行24小时路面监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限速标准
    
  省道102线高仓至哨坡段道路限速标准:小车60km/h,大车、摩托车40km/h。
    
  二、凡是经超速电子自动抓拍查获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罚款额度实施处罚。 
    
  三、需对电子自动抓拍超速违法行为的记录进行查询的,可拨打电话:0877-114查询或登录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页,网址是:www.yxjjzd.gov.cn。或直接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办查询。
    
  四、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自收到交通违法处理《通(告)知书》次日起15日内,须持此交通违法处理《通(告)知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办公室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其后果由机动车注册信息所记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并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