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现代宜居生态城市建设取得新突破
发布时间:2011-02-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今年年初,玉溪大河防洪水系综合整治二期工程3号闸关闸蓄水,746米的新河道及两岸风景为生态玉溪再添靓丽风景。“十一五”期间,我市深入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始终坚持环境优先,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现代宜居生态城市建设取得新突破。
2010年,我市加快推进玉溪大河抗旱防洪二期、东风水库路坝合一、玉山城、玉水金岸等项目,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扩大到25平方公里,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两山三河三片区”的现代宜居生态城市框架基本形成。完成了生态城市、老城保护等规划编制,加快了八县县城和重点镇、旅游小镇规划建设,全市城镇化率由32.2%提高到38.3%。
与此同时,生态环保与城市建设一同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环保“一岗双责”责任制,确立了抚仙湖保护治理“一退够、二调优、三保护”战略,启动了抚仙湖保护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并开征抚仙湖资源保护费。省政府杞麓湖现场办公会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对杞麓湖保护治理给予了极大支持。抚仙湖东岸截污治污和梁王河综合治理工程相继完工,星云湖截污治污工程进展顺利,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加大。五年来,我市相继颁布实施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条例,出台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完成“三湖”保护治理规划和抚仙湖-星云湖流域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编制,累计投入资金15.6亿元,实施项目82个,确保了“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目标责任书项目全面完成。目前,抚仙湖水质保持Ⅰ类,星云湖、杞麓湖水质有所好转,重点建设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
为给现代宜居生态城市建设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保障,我市紧抓节能减排工作。2010年,全市深入开展环保整治专项行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88件,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34.3万吨、水泥产能271.5万吨。五年来,全市相关领域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7%,此外,新增造林面积179.7万亩,森林覆盖率由46.8%提高到54.2%,新增耕地5.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0平方公里。同时,建成了11个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自然生态环境得以进一步改善。
在城市管理方面,建立完善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体制,启动了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制定《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并全面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十一五”期间,我市创建现代生态宜居城市捷报频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国家专家组暗访,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荣获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中国十佳和谐发展城市称号。(记者 李晓兰)